党的十九大以来甘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万人次
原标题:党的十九大以来
甘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万人次
中国甘肃网10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10月13日,来自甘肃纪检监察网的消息,党的十九大以来,甘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3.7%、第二种形态占20.8%、第三种形态占2.7%、第四种形态占2.8%。
据悉,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的意见》,通过制定办案计划、重点线索报备和领办案件、个案指导等方式,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据统计,全省处置问题线索11.5万件,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移送人数年均分别增长15.3%、15.3%、11%和61%。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精准有序反腐肃贪。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一把手”2529人,占立案审查调查总人数的5.5%。
根据形势任务要求,我省突出惩治重点,靶向惩治腐败。2019年,严查人防、食药、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问题。2020年,严查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巨额行贿多次行贿、国有企业腐败和风险背后的腐败等问题。2021年,把政治腐败问题,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科教领域腐败问题以及“影子股东”等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
省纪委监委探索构建由“总体办法+分项指导意见+监督清单”组成的监督体系,推动日常监督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7年以来,全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6万人次、第二种形态3.2万人次,其中,省纪委监委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占比达96.5%,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同时,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兰州市皋兰县纪委监委采取“记分式”考核办法,从发现问题线索、约谈提醒、开展调研分析、及时报送监督成效等8个方面量化评分,实行“月计划、季通报”,对镇纪委和机关各室分类管理。酒泉市阿克塞县纪委监委推出日常监督月调度机制,每月定期召开月调度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进展,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此外,省纪委监委针对脱贫攻坚期间“问下多、问上少,小案多、大案少”,以及个别处分频次高、程度重等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建立扶贫领域问责提级审核制度,有效防范问责泛化,2020年全省问责村干部占比比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时下降35%,充分保护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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