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253所托幼机构招生结束 1.4万余名幼儿顺利入园
原标题:城关区253所托幼机构招生结束
1.4万余名幼儿顺利入园
中国甘肃网8月1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孙亚斐)日前,记者从城关区教育局获悉,城关区253所托幼机构招生工作结束,1.4万余名幼儿顺利入园。
刘静女士的女儿今年年满3周岁,秋季开学也是入园的时候,对于选择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刘静做了一些功课。首先她到周边的公办幼儿园进行了解,但是,她的户口和房产都不符合周边公办园的要求,她转而关注周围的民办园和托幼机构,这一了解为她打开了“一扇大门”。因为经济收入的问题,她的家庭并不是很富裕,所以她对幼儿园收费还是比较在意,而她家旁边的长虹幼儿园是一所普惠公益幼儿园,收费要比她想象的便宜很多,而且,按照国家政策,因为她女儿是兰州户口,同时,这个幼儿园是城关区公益幼儿园,双重优惠下,她还享受一年1000元的国家补助。据悉,城关区253所托幼机构涵盖了政府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民办幼儿园和街道托护点,公益性和普惠性托幼机构占92%,已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引领,企事业单位办园为补充,民办托幼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2021年城关区各托幼机构秋季招生工作坚持以园为主、自主招生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自主招生”要求,各类托幼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所处位置,结合各自办园性质和规模,自主实施招生工作。坚持相对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各托幼机构按照所在位置,由近到远,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托),学位富余的托幼机构可解决临近周边社区的幼儿入园(托),小区配套托幼机构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托)。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各公益普惠性托幼机构要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托)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托)需求;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对公益普惠性民办托幼机构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给予生均保教费补助。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全区公、民办托幼机构共同为社会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类托幼机构不得对入园(托)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幼儿入园(托)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托)编班测试。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各类托幼机构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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