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甘肃5个部门14名个人荣获水利部表彰
原标题: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甘肃5个部门14名个人荣获水利部表彰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李莉)8月3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在水利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甘肃省5个部门14名个人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在水利部授予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中,兰州市城关区河长制办公室名列其中,另外4个部门包括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甘肃省河湖管理中心、张掖市临泽县水务局、武威市河湖管理中心;授予甘肃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副处长孟兆芳、陇南市水务局河长制监督考核科科长丁程强等5名人员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敦煌市黄渠镇镇长李寅虎、甘南州临潭县店子镇党委书记党元昌、平凉市崇信县委书记张拴会、临夏州东乡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马寿龙等9名人员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统揽,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为目标,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坚持水岸同治,重拳治理河湖乱象,向河湖顽疾宣战,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是善做善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先锋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有力诠释了新时代水利精神,展现了河湖卫士的初心、使命和担当。全省各级河(湖)长、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将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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