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实施“十强双百”计划 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通讯员 钱鹤予 陈东
近日,张掖市2020年度“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启动实施。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局积极组织工信、科技等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不来即享”的要求,各负其责,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支持企业扩大投资
企业为扩大再生产,新增贷款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1% 、2%的利率贴息。单户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3年;市、县区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的。按经手担保费率的50%进行补贴。
支持企业直接融资
完成股改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完成股改的其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或在境外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新三板”市场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直接融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对不新增工业用地的前提下新建、改建多层厂房的,二层及以上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元补助;企业利用闲置厂房、设备且不新增工业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每新增投资1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规上企业当年新改造的环保设施运行费用按照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得超过60万元。
新获得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新获得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 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转化资金补助。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转化资金补助;对当年企业获得国家正式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争创荣誉称号
对企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及甘肃省名牌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证有机产品和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或大众电影百花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原创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和戏剧曲艺节目的本地投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被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5星级宾馆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达标上规
年主营业务收入新达到10亿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新达到1亿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新增“小升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限额以上住餐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新增“小升规”建筑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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