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梁峡林)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庆阳市正宁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棚改办)主任樊旺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7年5月至2020年8月,樊旺宏多次接受房地产评估公司、棚改拆迁户、拆迁工程施工方等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并违规接受上述单位所送高档香烟白酒及土特产等共价值4.97万元的礼品。上述礼品大多数是在元旦、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收取。樊旺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1年2月,樊旺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总督学(正处级)李波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李波在任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期间,2013年3月、4月,分两批组织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干部职工花费公款16万元旅游;2015年至2017年,违规以数据统计分析稿费、制卷制卡专家费、成绩统计专家费、误餐补助等名义,为省教科所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共581万元,其中李波本人违规领取49.5867万元。李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李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责令相关人员对公款旅游费用和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予以退赔。
3.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副局长吴成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吴成在任凉州分局工会主席、副局长期间,从其分管的特警大队报销个人通讯费用5400元、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用5158元。吴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吴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警长。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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