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原标题:《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 在6月5日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报》显示,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据通报,按照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村农业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林草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这是反映我省生态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公报》显示,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同比2019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同比下降3.4%。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同比下降5.0%。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3.7%,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全省各地全年均未出现酸性降水。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3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优良比例100%。全省29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99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28个地级水源地和97个县级水源地水质达标。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9.5-57.1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处在“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7.7-68.5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水平;14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累计监测1000点次,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4.2%、79.8%。辐射环境方面,全省14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59个地表水体监测点及57个土壤监测点样品中测得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属正常环境水平。土壤环境管理方面,实现土壤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62项整改任务完成58项,转办的1984件举报问题办结1982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应完成的32项任务完成25项,转办的2643件举报问题办结2487件,阶段性办结122件。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制度,运用高分卫星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变化和人类活动情况进行遥感监测,利用无人机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情况开展现场航拍核查,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率先在全国启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与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7大类15小类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纳入《甘肃省202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32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按期完成。
此外,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大数据平台建设、横向纵向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正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有序展开、分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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