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筑起“禁烟”屏障 兰州市发出首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
原标题:为未成年人筑起“禁烟”屏障
我市发出首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
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贴《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报道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禁止向中小学生售烟,有效杜绝中小学生吸烟,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 氛围,5月27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区教育局四家单位共同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如何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6月1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城关区教育局联合发出全市首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多部门联合执法为未成年人筑起“禁烟”屏障。
据了解,为积极响应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兰州市烟草专卖局采取多种管控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销售卷烟行为的监管。兰州市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青山介绍,兰州市烟草专卖局组织下辖的县、区局持续不断宣传教育。利用日常执法、法律宣传、诚信互助小组等平台和方式,宣传《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张贴警示标语。在兰州市9个县、区所有的烟草 零售店内设置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组织签订书面承诺。在兰州市烟草专卖局的统一组织下,全市17000余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全部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承诺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 2020年起,兰州市烟草专卖局下属的9个县、区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全部收回并注销了全市中小学100米以内历史遗留的近500户经营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做到了中小学100米“红线”内卷烟零售户“清零”。探索电子烟监管。针对当前电子烟销售尚无法律界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全面清理了互联网电子烟售卖平台,对全市的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登记建档并全部张贴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通告,初步将电子烟销售纳入监管,并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一些中小学周边存在无证售烟、警示标识张贴不醒目等违法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兰州市烟草专卖局下属各县、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的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布了“12313” 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全社会举报 涉烟违法行为及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截至目前,兰州市烟草专卖局还在持续开展中小学周边经营户的专项治理行动,对无证暗售卷烟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区教育局四个部门达成一致:四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区检察院、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联合签署下发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通告。加大打击力度。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在日常检查中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户、打击一户、震慑一片。广泛收集信息。教育部门与各学校发现中小学生有吸烟的行为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家长,引导鼓励学生及家长主动向执法部门反馈向学生卖烟的商户,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形成强大的社会效应。构建长效机制。做到不能一时管,而是要时时管,健全完善对向中小学生售烟的长效机制,大力维护社会公益事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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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兰州市烟草专卖局以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烟草打假打私工作质量,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不断维护烟草市场秩序。2020年全市查获涉烟违法案件986起,查获违法卷烟数量1356.99万支。破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假私案件4起,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0余名制假售假犯罪分子,持续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障了国家财政税收、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兰州市烟草专卖局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现象作为烟草行政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自2013年就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在中小学周边100米内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兰州市从2013年起便停止在中小学周边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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