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皋兰县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原标题:法庭搬到家中 视频远程审理
皋兰县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中国甘肃网4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连日来,皋兰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围绕群众法律诉求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立足职责职能,低成本、高效率、多维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成效。
主动上门为年事已高、不便出门的当事人进行法律调解。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某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以其朋友的母亲席某名下的西固区某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贷款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原告遂将王某夫妇和席某告上法庭,开庭当日席某未到庭。得知席某已年逾古稀、独居多年,且无收入来源、腿脚不便,涉案抵押房产为席某现居住房屋后,办案人员主动上门,将法庭搬到席某家中,主持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确定调解协议,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席某进行详尽解释,确保其完全了解协议内容和法律后果,指导老人签署调解笔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案件审理画上圆满句号。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创新司法便民方式,提升司法工作效能,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两名原告系化隆县藏族大学生,因家庭困难外出勤工俭学,在被告承包的工地打工,由于项目亏损,两名原告只收到被告支付的部分工资,剩余部分未付。开庭前,被告突然表示自己身处外地,不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鉴于案件不宜另择期审理,又考虑到两名原告为在校大学生,参加诉讼需要花费时间和往返路费,为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经原、被告同意后,办案人员决定运用信息技术线上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审理此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让原、被告在网上“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深入乡村上门送达,尝试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为确保春耕农忙时节群众生产播种不受影响,办案人员在瓜果大棚前找到正在劳作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魏某某,以拉家常的方式展开工作。了解案件纠纷的前因后果之后,办案人员循序渐进地向魏某某释法明理,根据当事人双方闲余时间,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以实际行动取得人民群众好评。
采用速裁调解的方式提升审判质效,降低司法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2018年至2020年7月间,被告浙江某公司因工程需要,分批次向13家供货商采购了价值1003470元的建材材料,供货完毕后,由于被告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涉案原告遂于2021年3月初分别向皋兰人民法院起诉。考虑到此案涉案标的较大且原告众多,为尽快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办案人员启动速裁调解程序,被告公司收悉后表示同意调解。起初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仅向部分原告支付货款11万元,后经法官数次多方调解,被告于2021年3月底付清了剩余8名原告全部货款,原告最终申请撤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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