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扶贫办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原标题:当好参谋助手 助推脱贫攻坚高效开展
皋兰县扶贫办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中国甘肃网2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张鹏伟)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皋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并接受表彰。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皋兰县扶贫办全力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高效开展。在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的基础上,皋兰县扶贫办出台六项具体到户到人扶持资助政策,将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人口集中倾斜,给予水价差额补贴、安全住房差异化补助、大学生学费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补助,提高一类低保标准、自主培训补助等方面的扶持,切实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皋兰县扶贫办始终把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作为精准扶贫的前提和基础来抓,因户因人施策,充分利用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及时安排增收性措施,按照甘肃省“人均5000元、户均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扶持政策,对全县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进行产业到户项目扶持,实现了全覆盖,确保了每户至少享受一项以上增收措施。
在疫情影响下,皋兰县扶贫办始终坚持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并重,快速行动,积极应对,组织26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部到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24个帮扶单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每天选派1名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贫困群众复工复产,及时帮扶调整扶贫产业项目,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通过系统信息自动比对,扶贫专干核查比对,实施常态化监测,确保贫困群众防护措施到位,基本生活正常。
在扶贫资金使用方面,皋兰县扶贫办始终把扶贫资金管理作为巩固脱贫成效的重要举措,坚持“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逐步完善”的原则,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对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落实绩效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皋兰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皋兰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逐步实现扶贫资金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此外,皋兰县扶贫办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与天津东丽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联系,牵头做好协调工作,皋兰县累计接收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9196万元,组织实施项目90多个,切实提升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
据了解,2018年7月,皋兰县通过国家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皋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成为全省第一批、全市第一个脱贫摘帽的县区。2018年,皋兰县荣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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