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
通讯员 王金银 赵霞
2020年12月,数九寒天。漳县公共法律中心接待了一位农民工,此时此刻他的内心正如这天气一般“寒气袭人”。事情还得从2020年5月份说起,农民工余某受雇给张某某在其承包的蔬菜大棚负责喷洒农药的农活,干完活后张某某总计拖欠农民工余某劳动报酬5000多元,张某某向农民工余某出具一份欠条后,农民工余某多次催要未果。农民工余某寻求法律援助找到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
当时接待律师根据案情和农民工余某经济困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引导其向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法受理之后,指派到甘肃贵清律师事务所。杨国民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详细了解案情,准备诉讼材料,并调查取证,起诉于漳县人民法院。最终在开庭时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经漳县人民法院对双方调解,张某某答应于2021年5月份付清拖欠农民工余某的全部劳动报酬。
据悉,2020年以来,该县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7件,为农民工追回损失40余万元,切实提高了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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