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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冬春季疫情防控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通告

21-01-21 09:19 来源:中国甘肃网-白银日报 编辑:张玉芳

白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冬春季疫情防控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通告

  在防控疫情特殊时期,为切实减轻疫情对全市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的影响,科学有序推进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人物同防”原则,全力保障我市市场经济平稳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食品经营“四个到位”管理

  在冬春季疫情防控时期正常营业的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在具备疫情防控“四个到位”刚性条件的前提下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需求。

  (一)防控管理机制到位。按照疫情防控“五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员工健康监测排查、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二)员工健康排查到位。做好所有上岗员工疫情防控排查和每日健康监测工作,严查本地外出或外地来银所有员工14天去向并建立工作台账,重点筛查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名单,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坚决不得上岗。

  (三)经营场所管控到位。必须全面做好经营场所、仓储库房、员工宿舍、集体食堂等各区域以及配送车辆、冷链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确保安全措施管控到位。

  (四)防控设施设备到位。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控应急区域,配备测温仪、洗手液、消毒水等防护物资;确保满员全员一定周期内的医用口罩、医用消毒酒精等防护物资储备;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垃圾桶,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二、严格食品经营行为“五项管控”措施

  (一)严格食品采购储存管理。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控制运输储存过程食品安全。

  (二)严格食品安全防护要求。严禁未经备案登记在销售场所现场制售散装食品;严禁采购销售野生动物、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未经检疫检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三)严格冷链食品经营。凡是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所有进入市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进仓必须查验相关证明。

  (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要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冷链食品等各环节全面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并出具“电子一票通”。进口冷链食品出仓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问题可追。

  (五)严格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所有产品一律明码标价,提倡电子付款方式,尽量避免现金支付;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禁规模性聚集人员开展促销活动。

  三、严格人物同防“六项措施”落实

  (一)严格管控疏导人流。采取限流、疏导、设置“一米线”等措施,严防人员聚集。引导顾客佩戴口罩进入经营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并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二)严格从业人员管控。工作人员避免与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密切接触,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六步”法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三)严格冷链从业防控。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及时更换。

  (四)严格经营场所消杀。市场开办方和经营单位必须每日在开业前和歇业后对经营场所进行自然通风和全面清洁消毒。增加废弃物清理频次,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每日定时对电梯间、进出口、休息区、收银台、收货区、服务区、洗手间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清洁消毒。加大购物车、电梯按钮、电梯扶手、门把手、自动售货机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如实记录消毒情况并公示。

  (五)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冷链食品经营者加强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它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配合卫健、交通运输部门落实核酸检测、物流运输管控。

  (六)加大开展宣传引导。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购销提示牌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海报。

  白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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