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天!2020年兰州市优良天数创历史新高 “兰州蓝”由“浅蓝”走向“深蓝”
原标题:312天!2020年兰州市优良天数创历史新高
“兰州蓝”由“浅蓝”走向“深蓝”
中国甘肃网1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月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兰州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专题新闻发布会,2020年兰州市全面打赢了蓝天保卫战,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2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综合指数4.93,同比下降6.5%;消除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8年来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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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令人欣喜的新成效,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2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和15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6.7%、6.0%、3.8%、5.6%、20.0%和0.7%;综合指数4.93,同比下降6.5%;消除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8年来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目标任务。
2013年国家实行新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当年全市优良天数191天、优良天数比例仅为52.3%。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312天,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16天,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增加了60天,比2013年增加121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2%,同比提升4.1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提升16.2个百分点,比2013年提升32.9个百分点,是2013年国家发布新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以来优良天数最多的年份。2020年兰州市优良天数预测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4位、在北方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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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颗粒物浓度首次实现达标
细颗粒物(PM2.5)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污染因子。2013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0.91倍。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了34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历史性达标,同比下降5.6%,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下降了34.6%,比2013年下降49.3%。2020年兰州市PM2.5年均浓度预测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3位、在北方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位。兰州市正式迈入细颗粒物浓度达标城市行列。
2020年9月亚洲空气清洁中心发布的《大气中国2020: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对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指数与政策措施指数分别进行排名和评价,其中兰州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得分排名第7位、政策措施得分排名第28位,在仅有的14个综合评分超过满分100分的城市中,兰州市综合评分排名第6位。“兰州蓝”由“浅蓝”走向“深蓝”,不仅更好地优化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大家对城市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在朋友圈晒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了一种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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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全民共享 治污永远在路上
这份亮眼、亮丽、亮豁的成绩单来之不易,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倾力帮助,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得益于各方企业全力以赴、积极履责,更得益于全民动员、社会参与、共同治污。
大气污染防治永远在路上。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标志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启了新征程。“十四五”期间,兰州市将继续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破解瓶颈、补足短板,持续打好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治污工作,让“兰州蓝”永驻母亲河上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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