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划定842个单元分类管控生态环境
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划定842个单元分类管控生态环境
中国甘肃网1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我省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划定842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意见》明确,我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力争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以“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制度。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4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91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263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88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将建立完善并落实省级、重点区域(流域)、市级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5+15+N”四级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省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5”为祁连山内陆河、中部沿黄、甘南高原、陇东陇中、南部秦巴山等重点区域(流域)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区域(流域)的特色性、特殊性要求;“15”为市(州)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市(州)的地域性、区位性要求;“N”(842个)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此外,还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和动态管理。从严管理“三线一单”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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