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优化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
原标题:兰州市优化企业 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
中国甘肃网12月1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王思璇)12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于近日优化了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
拓宽了“以工代训”范围。将2020年2月1日后被市人社局认定的困难企业、规模以上且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各类企业组织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纳入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范围。
明确了追溯期限。将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追溯至2020年2月1日,受理期限2020年12月31日截止。
统一了审核标准。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将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报资料中“与企业电费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它能源耗量、营业收入与2019年同期比较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为电费、能源耗量、利润总额其中一项同比下降即可。
优化了拨付方式。对2020年12月1日之前企业已开展完成“以工代训”的,可采取“按月造册、集中申报、审核公示、一次拨付”的原则,人社部门集中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对2020年12月1日之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含正在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需在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前一次性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按月提供资料,逐月发放。
据了解,在兰州市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许可开展相关工作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的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照规定,补贴资金直接用于职工个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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