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法治之手 护黄河安澜
原标题:携法治之手 护黄河安澜
甘南藏族自治州是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和涵养区。长期以来,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式,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全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完善流程,构建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制。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统一管辖,打破了原有的审理模式,织密了保护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网。成立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四合一”归口审理,发挥环境审判合力,公正高效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
发挥职能,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受理、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在案件审理中,针对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司法建议,防范和堵塞治理漏洞,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凝聚合力,共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防线。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与同级检察院、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共同保护全州环境资源。同时,联合甘南州检察院与四川省阿坝州中院、检察院,青海省果洛州中院、检察院签订《黄河流域上游甘青川水源涵养区法检司法共护协作框架协议》,共谋三地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协作路径,统筹推进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
多元共治,深入推进涉生态环境矛盾化解。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高效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美仁草原、尕海湿地等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开展巡回审判,调处生态环境旅游纠纷,服务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建设。
延伸职能,零距离服务群众生态保护需求。出台《关于加强多元解纷、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在各乡镇设立审务工作站,在各行政村设立法官驻村联系点,在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将司法职能延伸到最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认同感和获得感。
多向发力,努力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到环境资源案件案发地组织公开庭审,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在生态司法保护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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