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出台 储备肉管理投放有章可循
原标题:《兰州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出台 储备肉管理投放有章可循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万宏)日前,我市出台《兰州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建立健全兰州市市级储备肉储备制度,加强市级储备肉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政府应急调控和保供稳价作用。这是记者从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的。
《兰州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由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办法》还对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及承储企业在市级储备肉收储、入库、管理、动用、投放、资金保障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
《办法》明确了市级储备肉性质。市级储备肉是指由市级财政专项补贴收储,专门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
《办法》规定,市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和动态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冻肉储备条件。要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和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能够承担市级储备肉的安全责任。市级储备肉必须严格按照储备与经营分离的原则,实行专仓(专垛)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保证市级储备肉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
《办法》还明确了储备肉动用投放规定。《办法》指出,市级储备肉动用权属市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同时,明确了储备肉动用时机和条件。
《办法》规定,市级储备肉的本金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政府对储备费用按照“保障储备、核定补贴、包干使用”的办法,给予适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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