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筑企业复产复工 甘肃缓缴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住建厅联合下发通知,为加快落实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负措施,推动建筑企业复产复工,今年3月20日起至6月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可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实施期内新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尽快返还。
连续三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新开工项目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在暂缓缴存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自拖欠之日起30日内补齐应当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甘肃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开复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对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施工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5月1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主体、缴存比例、银行保函替代、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政策规定执行。允许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种类应当是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原则上由施工企业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开立。同时,有条件的市州可以积极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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