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原标题: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4月23日在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检察职能,提高政治站位
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市场经济安全。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犯罪13件23人。严厉惩治金融诈骗犯罪,起诉集资诈骗、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10件24人。依法查办席某某“套路贷”案件,惩处11名涉案人员,挽回经济损失1780余万元。与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对办理的韩某某集资诈骗案,穆某某、王某某和范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金融领域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制定专业化工作方案,有效指导类案办理。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靶向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变,努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批捕涉扶贫领域犯罪4人,起诉17人。向4名精准扶贫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9.1万元。做实做细帮扶工作,市院先后8次派员深入帮扶村组进行调查研究、督导检查、专题宣讲。向帮扶村捐赠价值1.8万元的图书和体育器材,联系爱心公益社团为张岘村小学捐赠御寒衣物112套。开展“送医下乡”活动,联系庆阳骨科医院为48名贫困群众进行免费诊疗。协调投资30万元改善当地交通、照明、耕作等基础条件;协助建立3个养殖合作社,争取政策帮扶资金15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为居民点修建排洪、排污管道;修缮二合、庞山两条村组砂石道路;督促完成1900亩平田整地项目。市院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为优秀,并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3人,起诉50人。推行“专业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起诉22件。联合市司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自新补植”专项活动,补植复绿201.6亩。与市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发现“四乱”问题269个,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组织召开陕甘宁三省(区)八市“保护母亲河、服务‘一带一路’”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与会各方签订《跨区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为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常态化,构建山水林田一体化保护格局奠定了司法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努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49人,起诉375人。坚决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303人,起诉580人。突出打击“法L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有关行业单位发出综合检察建议116件,采纳81件,采纳率70%。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对496件来信来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3人,已起诉16人。立案查处司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2人。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既不降格也不拔高、既不放过也不凑数”要求,批捕涉黑恶犯罪125人,起诉270人,提前介入16件,监督立案8人,追加起诉23人。按照市院领导包办、指定专人督办、县区院领导承办的要求,市县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35件。依法严惩李某某、文某某、罗某某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对罗某某涉恶案件深挖彻查,引导公安机关转变侦查思路,拓宽侦查视野,明确侦查方向,依法深挖查处涉案人员33人。开展涉黑恶线索“大排查”,对办理的8062件案件和举报受理的421条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和“回头看”,过滤筛选后向市县扫黑办移送线索126条。加强专项督导、个案督办,深入县区督导9次,配合市委政法委督导3次,较好促进了专项斗争的全面开展。
(三)切实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批捕26人,起诉53人。联合市工商联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民企、协会317家,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300余次。市院班子成员带头走访民营企业21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9个。对捕后在押的6名涉案民营企业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4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批捕44人,起诉86人。坚持少捕慎诉,对涉罪未成年人批捕39人,起诉56人;不批捕16人,不起诉28人。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向教育及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条,已落实6条;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制定《庆阳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实施办法》《关于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实施意见》,努力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关护工作;选派包括检察长在内的99名检察官担任10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472场次。拍摄微电影《吹起那唢呐》被高检院展播,制作的宣传片《履职》社会反响良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五)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检察院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先后2次深入合水县实地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涉疫情案件办理,受理审查2件2人,批捕1人,起诉1人。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机关办公场所卫生防护、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电话接访、网络办公和“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单位安全。
三、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66人,批捕1083人;受理审查起诉4295人,起诉2676人。依法不批捕455人,不起诉863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取“三协调一台账”措施,督促依法办理1227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34%。监督立案8件,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人;纠正漏捕1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5人;监督撤案17件;提出抗诉27件。依法对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提出抗诉,刑期由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八年。切实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纠正脱管漏管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0人,建议被采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5人;监督收监10人,其中对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却以病为由监外执行的一名罪犯,依法监督收监。办理的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精品检察建议案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二)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充分发挥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优势,依法审慎办好不同类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16件,办结109件,结案率94%。依法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11件,占全省采纳数25%。向市县两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2件,采纳20件,采纳率91%。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0件,通过认真细致的释法息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和效力。
(三)着力做实行政检察。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合法性审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受理行政监督案件34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2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1件,采纳29件,采纳率94%。其中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采纳3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26件。积极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活动,办理案件24件。
(四)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共发现线索2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7件,提起公益诉讼26件。公益诉讼起诉数位列全省第一。清理污染水域面积54666平方米,清理生活、建筑垃圾43536吨,督促整改拆除河道违法建筑13874平方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24公里,生态修复资金累积780余万元。环县、华池县分别投资1.8亿元、2.1亿元,建设乡镇、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站)42个,庆城县投资6800万元铺设城区供水输水管道。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宁县长庆桥镇马家河滩非法采砂等系列公益诉讼案,被《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刊发报道,市院组织拍摄的专题片《护好泾渭支流网、站好丝绸之路岗》得到社会好评。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市院班子连续4年被市委考核为优秀。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5次。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交流辅导13场(次),其中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着力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撰写重温入党志愿书读后感和心得体会90篇。召开党组会议25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6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学习理论文章30篇。班子成员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危险驾驶不起诉、基层党建等五个专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5篇。组织党员前往延安、梁家河和王孝锡纪念馆进行红色教育。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按要求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生活更趋正规,党员素质明显提升。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机构总数减少42个。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带头办案1064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3次。不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在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选升三级以上高级检察官20人,市院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级评定、职级套转和晋升41人。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63名干警参加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刑事检察主题培训班”,25名干警赴海南省四市区检察机关学习公益诉讼工作先进经验。选派42人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依托“中检网”“检答网”及“公务员远程教育”等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培训14期400余人次。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三责协同”机制,约谈干警22人次,其中工作约谈16人次,提醒约谈6人次。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开展廉政教育提醒3次。对基层院开展专项巡察2次。纪检组长列席检察委员会,监督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决议6次。
各位代表,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集中走访省市人大代表31人次,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11条。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活动12场(次),邀请3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倾听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48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543条。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3525条,发布量位居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项业务进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检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围绕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聚焦短板弱项,破解瓶颈难题,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抓业务相统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全市中心任务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三大攻坚战”,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全面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更加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任务和特点,进一步释放检察改革内生动力,更新监督理念,强化监督措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按照“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工作要求,着力做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好、发挥好检察建议在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围绕促进公平正义,深化与各司法机关沟通衔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坚决守护公正底线。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更加努力提升综合素能。积极配合做好省检察院党组对我院以及延伸两个基层院的常规巡视,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全市两级院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持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等短板业务以及公益诉讼、捕诉一体等新型业务的实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务实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切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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