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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2020年省市为民办26项实事实施方案来啦!

20-04-03 09:39 来源:新天水 编辑:彭晓姣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0年省市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0〕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2020年继续为民办好11件实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2020年继续为民办好10件实事。现将省、市为民办26项实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深度贫困县农村

  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在我市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县3个深度贫困县(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104套)。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当年主体完工,解决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宿问题。

  二、实施原则

  (一)规划优先,统筹推进。在2017年制定备案的周转宿舍规划基础上,核减2018年、2019年已实施项目及其他资金安排实施过的项目,遴选最急需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

  (二)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在充分利用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的基础上,采取新建或改建方式,以安全适用为原则,加快周转宿舍建设进度。

  (三)保障需求,适度提高。参照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中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5平方米/套),以每套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周转宿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和使用需求,适度提高建设标准。

  (四)分级推进,县区主导。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由省级统筹规划、市级协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按照省级安排,资金一次性下达项目县区,由其统筹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5月)。县区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市级完成项目计划批复、方案制定和任务分解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6月—12月)。县区按照省、市审定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在建设黄金时段完成任务。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施单位:麦积区政府、秦安县政府、张家川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的协调指导主体,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督查。县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周转宿舍项目建设进度。

  (二)严格资金监管。县区政府要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县区政府要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向社会公示,加强群众监督。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在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县3个深度贫困县(区),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解决农村边远地区40所学校,约24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规划,科学遴选。县区在2017年制定备案的温暖工程规划库的基础上,核减2018年、2019年已实施项目及其他资金安排实施过的项目,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本年度项目安排不重复、不交叉,优先向最贫困、最亟需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倾斜。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县区结合自身地域特征和资源优势,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费用,科学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适用供暖方式。

  (三)改建结合,节能环保。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在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时,不得造成环境污染,新建项目要采用清洁供暖模式,现有环保不达标的供暖模式要进行清洁改造。

  (四)地方主导,当年投用。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由省级统筹规划、市级协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在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一次性下达项目县区,由其统筹使用。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4月)。县区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市级完成项目计划批复、方案制定和任务分解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月—10月)。县区按照省、市审定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供暖期开始前,完成供暖前的测试准备工作。

  (三)项目验收阶段(11月—12月)。县区完善项目基础资料,编制完成决算报告,并逐校评估验收。省、市组织专家对评估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施单位:麦积区政府、秦安县政府、张家川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的协调指导主体,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项目推进进行督促督查。县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供暖季开始前投入使用。

  (二)严格资金监管。县区政府要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县区政府要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向社会公示,并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开展全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年内加装电梯35部,增列预备15部。

  二、实施范围及条件

  (一)实施范围。两区城区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迁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住宅楼。

  (二)申请条件。1.建筑物具备加装电梯的客观条件,所占用地在住宅原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2.加装电梯应满足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3.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后不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4.增设电梯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居住全部业主均无反对意见的才可以实施。5.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同意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

  三、责任分工

  市建设局是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召集市级部门联审,下达实施计划,按照规定条件确定入围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品牌单位,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发放省、市级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土地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电梯质量监督检查和使用手续办理。市民政局负责“三无”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特困家庭增设电梯政策支持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增设电梯业主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负责加装电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拨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按照省政府“省级指导、市州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加装电梯进度台账和月报制度,督促做好工程各阶段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财政扶持。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以业主单位自筹为主,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再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对已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以上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但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三)政策支持。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加装电梯。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加装电梯实施工程总承包。

  (四)优化服务。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精简办事手续,完善加装电梯便民支持措施。加装电梯涉及污水、雨水、供水、供暖、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迁改的,各产权人应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建筑设计单位、电梯生产企业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监理单位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省、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支持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二、扶持政策

  (一)省级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三)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重点鼓励。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三、招聘范围

  未就业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天水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发布招聘公告(6月底前)。市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

  (二)审核企业资格,征集招聘岗位(7月底前)。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企业资格条件,市、县区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征集、报备和发布招聘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三)申请招聘指标,组织双向对接(8月底前)。根据申报企业资格审核和岗位需求情况,积极向省上申请招聘指标。8月份举行专场招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以面谈方式双向选择。按省上分解下达的招聘指标和双向对接情况,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企业,并在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招聘工作。

  (四)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9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由人社部门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部署,强化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严格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人社、财政部门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强化督促问效。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督促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为全市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实现2020年两纲、两规划“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2020年完成58121人的检查任务。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市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全市持有农村户籍的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所有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采用HPV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三、资金管理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其中“两州一县”、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及少数民族自治县检查经费由省级统筹安排。其他县区经费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30%。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

  协作单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的确诊。市财政局负责检查经费的落实、拨付,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妇儿工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县区妇联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县区妇联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在县区卫生计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受检者个人隐私,项目数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报送。

  (三)加强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要加强对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医疗保健机构的实验室管理,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四)做好宣传及年终总结。围绕“关爱女性健康,救助两癌患病妇女”工作相关政策精神,开展政策宣传、健康咨询及“母亲健康快车”义诊活动。年底将召开全市2020年“两癌”检查工作总结大会,总结《天水市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任务没有完成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向市政府做书面检查。

  (省列民生实事)

  附件:2020年天水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0年天水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120名0—17视力患儿,40名0—17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言语、孤独症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200名0—17周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

  二、项目内容

  (一)救助对象。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范围:具有天水市户籍持有残疾证的0—17周岁视力、听力、脑瘫、智力、言语、孤独症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2.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实施范围:具有天水市户籍持有残疾证的0—17周岁适龄残疾儿童。

  (二)训练时限及经费补助。1.(0—17)周岁视力患儿进行康复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每名补助0.5万元。2.(0—17)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言语、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每名补助1.5万元。3.(0—17)周岁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每名补助0.1万元。

  (三)完成时限。各项救助任务必须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负责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下达任务指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县区残联。负责本县区项目任务的全面实施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按项目任务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督查检查,指导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按要求开展项目救助、规范使用经费、及时统计上报数据和实施项目,配合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做好救助对象筛查等工作。

  (三)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工作,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区残联、各定点康复机构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精心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困难。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及时选派人员参加市级项目培训。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区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

  (四)严格督导,保证质量。市残联康复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检查评估办法,组织检查评估。县区残联要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省列民生实事)

  附件:天水市落实2020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

  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2020年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任务。5512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多重一级智力精神的残疾人(截止2019年8月29日11时办证人数)。

  (二)对象。全市已办证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多重一级智力精神的残疾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以及服刑人员除外)。

  二、补贴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于智力、精神一级和多重一级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天水籍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城镇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补助800元。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1.项目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地方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2.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照顾残疾人的生活起居。3.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程序

  (一)及时下拨资金。各县区残联依据本方案制定所辖县区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所辖县区截止2019年8月29日11时前持有智力、精神一级残疾人证数据和各地比对上报的多重一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的数据及时下拔托养补贴资金。

  (二)及时发放补贴。县区残联根据省市下拔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造册登记并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资金发放尽可能通过银行代发,以备待查。

  (三)及时总结上报。项目执行完成后,各县区残联要及时向市残联报送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补贴发放情况、好的举措、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附托养补贴发放统计电子表格。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县区残联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依本方案制定责任明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按所属县区补贴人员数量和补贴机构拨付资金。指导辖区残联按要求、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落实。

  (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各县区残联要严格按本方案明确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严格确定补贴对象,确保应发尽发。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因补贴对象统计不准,出现资金不足或超出情况,不足部分由县区残联自筹解决,超出部分按渠道上缴。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区残联要加强对辖区残联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监管,对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要求,及时收集和报送项目落实情况。

  (省列民生实事)

  附件:天水市2020年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一级智力精神和多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

  天水市2020年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

  一级智力精神和多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

  2020年盲人按摩机构及

  培训实习基地扶持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28家盲人按摩机构中,筛选推荐扶持5家盲人按摩机构和1家盲人保健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促进带动更多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安置贫困视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二、实施对象

  扶持盲人按摩机构要以近年来尚未获得过省级扶持的新(扩)建盲人按摩机构为主,对获得过省级一次扶持、带动能力强、安置就业多、社会影响好、已扩建或准备扩大经营的机构可适当列入2020年扶持范围。

  三、扶持标准

  对新建或扩建的盲人按摩机构,经申报、审核,符合盲人按摩机构扶持条件的,由省上给予4万元机构建设补贴。对市盲人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经申报、审核,符合市盲人按摩实训基地扶持条件的,由省上给予6万元基地建设补贴。

  四、完成时限

  对筛选确定的5家盲人按摩机构和1家盲人保健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按照2020年助盲就业脱贫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五、审报程序

  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保健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向所在县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相关资料(申请书、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视力残疾人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视力残疾人证明材料、任意三个月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填报相关审批表。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分工。市残联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县区残联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程序。项目实施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准扶持对象,签订责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协调。县区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扶持资金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乡镇和社区

  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个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具体名单已上报省体育局待审批)。

  二、实施原则

  (一)县区政府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体育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的优先布点建设。

  (二)群众体育基础较好,全民健身工作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和社区优先创建。

  (三)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期限、招购器材、检查验收。

  三、建设标准

  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硬化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设2个标准篮球场(其中1个为硅pu或专用人造草坪铺设的灯光篮球场)、2个用硅pu材料铺设的标准羽毛球场、一处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硬化区域、一处500平方米左右可供安装25件室外健身器材的场地,并配置适量固定长条休闲凳。

  四、工作进度

  6月底前完成场地硬化任务,7月底前完成硅pu或人造专用草坪铺设工作,8月底前通过市、县区检查验收,9月底前通过省上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11月底前所有器材全部配置安装到位并交付使用。

  五、资金来源

  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给每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资助30万元(其中经费20万元,器材10万)。补助经费由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相关县区,由县区体育部门按工程进度协调拨款。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有关乡镇每周向上级政府督查部门和体育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三)县区体育部门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体育惠民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甘肃省2020年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实施方案》,全市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部署居民电子健康卡市级管理平台,完成与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确保电子健康卡拓展升级、应用普及。

  (二)县区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2台多合一电子健康卡发卡识读终端、10台二维码识读盒(枪),为每个村卫生室购置1台二维码识读盒(枪)。所购设备须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检测认证,并完成与市级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对接。

  三、实施进度

  (一)第一阶段(1月—3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规划论证,确定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建设主体。

  (二)第二阶段(4月—6月)。完成市级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部署,完成识读设备配备及与各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三)第三阶段(7月—9月)。全面完成电子健康卡各级平台设备对接,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居民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应用全覆盖。

  (四)第四阶段(10月—12月)。完成项目终期总结评估。

  四、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56万元。其中:市级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建设120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发卡识读机具补助经费136万元。项目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予以补助。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作单位:市医保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省级要求制定本市居民电子健康卡的规划、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建设和全面推广应用,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市级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对接,协调与医保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

  (二)市医保局按照省医保局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全市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提升工作,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和居民电子健康卡总对总的对接,负责基于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多码融合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市县统筹推进辖区内电子健康卡建设部署工作。

  (三)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完成辖区内县、乡、村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识读机具的采购和安装部署,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

  (四)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按期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与本级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的对接,全面开展电子健康卡应用。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7月20日前,全市完成834718张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其中秦州区142262张,麦积区130085张,清水县81792张,秦安县133464张,甘谷154939张,武山县114659张,张家川县77517张,实现全市标准地址规范统一、全面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标准。按照《甘肃省二维码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统一全省二维码门楼牌尺寸、颜色、字体、字号、安装位置等。

  (二)服务民生。利用“一码多扫”技术,实现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报警求助、办证办事。

  (三)便于管理。借助二维码门楼牌实现人房关联、人企关联,便于企业和出租房主自主申报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信息,为精准管理、高效服务提供支撑。

  三、制作标准

  (一)制式。标准二维码门楼牌全部为反光门牌,关联二维码,颜色为蓝底白字,文字使用黑体字,文字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整体位置适中。

  (二)分类。按照门楼号(房号)、建筑物号、楼栋号牌,统一编号,分类制作。

  (三)安装要求。标准二维码门楼牌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设置,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米,安装整齐划一,基础结实稳固,防风性能好,便于居民和外地游客查找。

  (四)标准门楼牌的选材、工艺等质量。严格执行《地名标志》(GB17733-2008)规定的标准。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3日—3月27日)。市、县区成立本地二维码设置工作领导机构,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3月28日—7月20日)。组织开展标准地址信息复核、确认,解决地址错重漏、标注不准、门楼牌安装不规范、房屋登记不准确等问题后,全面开展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

  (三)工作验收(7月21日—7月31日)。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全市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进行实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各县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二维码标准地址门楼牌设置工作。

  (二)按照“党政领导、公安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动社区(村)干部、保安员、楼栋长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级责任主体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省列民生实事)

  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3100户家庭灭火器材箱配备和逃生缓降装置安装、115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120部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120个老旧高层小区逃生气垫及清水县、张家川县举高类消防车配备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提升居民家庭自防自救水平。为全市老旧高层住宅居民家庭每户配备火灾应急器材箱,安装高层逃生缓降装置。省级财政每户补助5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器材购置经费。

  (二)完善各类微型消防站和小区逃生设施。为全市街道社区和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配备调度指挥终端,为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全消防装备器材,为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配备逃生气垫。省级财政为每部调度指挥终端补助3000元、每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补助10000元、每个逃生气垫补助5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器材购置经费。

  (三)为部分地区配备举高消防车辆。逐步配齐满足本地高层建筑灭火实战需要的特种消防车辆。年内为清水县、张家川县至少配备一辆4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辆,省级财政每辆补助1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器材购置经费。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中旬—4月5日)。各县区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高层建筑和各类微型消防站进行排查摸底,确定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于3月25日前按照器材装备分配任务(详见附件1)提出购置计划,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计划及器材装备购置书面承诺函。经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按分解任务和资金计划拨付补助经费。

  (二)招标采购阶段(4月6日—4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按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负责家用火灾应急器材箱、救生缓降装置、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逃生气垫、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招标采购。举高消防车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进行招标采购。各县区任务完成量不低于省政府分解任务数,采购的器材装备不低于本方案规定的配备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配备标准,增加任务数量。

  (三)器材配备阶段(5月1日—7月31日)。由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按程序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器材装备进行验收。对逃生缓降装置和逃生气垫,要按照不低于采购数量5%的比例,组织供货单位进行现场测试。采购器材装备经工作组验收合格后,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向拟配备器材装备的街道社区、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和老旧高层住户进行发放。发放工作完成后,组织供货厂商技术人员集中安装逃生缓降装置,对微型消防站、老旧高层住户就器材装备操作使用进行培训。

  (四)培训演练阶段(8月1日—8月20日)。凡实施消防安全治理项目的小区,在器材配备到位后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验收考评阶段(8月21日—9月31日)。各县区器材发放和培训工作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和第三方机构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配备的器材进行实地核查,9月31日前向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全面做好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情况抽查验收和考评准备工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任务分工

  (一)市财政局。科学合理安排市级承担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筹措安排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市级承担资金。

  (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量化考评验收标准。根据全市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分解情况,提出省级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项工作,指导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各类微型消防站、居民自防自救器材和车辆装备配备后的日常管理及培训演练工作。

  (三)各县区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市县安排经费和省级奖补资金,按照标准配备器材,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抓好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统筹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二)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做好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装备器材配备项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省列民生实事)

  附件

  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表

  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位于秦州、麦积两区之间藉河河道,西起藉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续建工程末端,东至藉河入渭河口,治理河段长度9.6千米,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河道两侧以堤防为界,堤距145—205米。本次整治河道分蓄水区、生态湿地区两部分,河道规划按“3段湿地+2段蓄水”景观治理总布局,自上游开始分别为上游湿地景观区、上段蓄水区、中段湿地景观区、下段蓄水区、下游河口湿地景观区。蓄水区采用中隔墙将河道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为景观蓄水区(宽93—123米),南侧为泄洪槽(宽70米),共布设8座拦水坝(蓄水区6座橡胶坝、浑水槽2座气盾坝)。三段湿地总长度3.77千米,总面积71.3万平方米(107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9.37亿元,计划于2020年6月15日达到开放条件。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段实施。项目建设地位于藉河河道内,受天气季节影响较大,必须避开汛期施工,保证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中隔墙、左岸亲水平台及右岸护坡等水利工程,春季完成全部绿化景观种植。

  (二)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项目质量的保证,是整个项目的核心要求,持续不断地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参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地提升改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坚持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资金安排

  按照市财政计划拨付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四、实施步骤

  2020年1月完成水利工程施工,2020年6月完工。

  五、责任主体

  监管单位:市建设局

  建设单位:市城投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项目进度管理。因疫情影响,施工单位应增加作业人员、机械,储备相应充足的物资材料,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要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口,设立相应的项目督察组,对项目建设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严防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发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岷山生态公园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岷山生态公园项目西临岷山经二路,东临岷山经三路,北临隍城路,南临岷山路,总占地面积252.9亩,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项目对该区域11座(其中4座为文保建筑)保留建筑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11座保留建筑中的原步校营房将改建成琴棋书画院,在书画院中设有中华诗词传习馆及杜甫纪念馆,其余保留建筑将改建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步兵学校博物馆、岷山厂博物馆、孔繁锦造币厂纪念馆等。该公园建成后将成为集生态、历史、文化一体的市民休闲公园。

  二、资金安排

  按照市财政计划拨付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三、实施步骤

  园林景观部分于7月份完成,造币厂纪念馆主体于12月完成,地下车库主体于12月完成。

  四、责任主体

  监管单位:市建设局

  建设单位:市城投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项目进度管理。根据项目的进度目标“挂图作战”,编制经济合理的进度计划,建立内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和目标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安全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提高工程施工标准化和规范化,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城区供水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继续实施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联通延伸城区供配水管网,实现麦积城区洮河水供应,提高供水覆盖率,供水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年内完成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麦积洮河水供应方案

  (一)方案一。藉口水厂日产水量至少达到9万吨,水量通过藉水北路DN1000输水管(尚未建设,长度4.0公里)进入市区,再通过成纪大道主输水管道(已建成)输送至麦积减压水池。经减压后,通过麦积山大道主输水管道(已建成)并入羲皇大道DN1000主配水管道(尚未建设,长度2.4公里)送至麦积城区。主要建设内容:藉水北路DN1000输水管长度4.0公里,羲皇大道DN1000mm主配水管道长度2.4公里以及配套调流调压阀门。概算投资8050万元。

  (二)方案二。藉口水厂日产水量至少达到9万吨,水量通过藉水北路DN1000输水管(尚未建设,长度4.0公里)进入市区,再通过成纪大道主输水管道(已建成)输送至麦积区兴陇路DN500输水管(尚未建设,长度1.4公里)送至麦积城区。主要建设内容:藉水北路DN1000输水管长度4.0公里,兴陇路DN500输水管长度1.4公里以及配套调流调压阀门。概算投资6300万元。

  三、责任分工

  (一)打通城区主干管网。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稳定原则,加快麦积洮河水供应方案论证,利用好春季汛前黄金工期,尽快确定实施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实现麦积洮河水供应。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

  (二)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结合市政道路改造同步进行管网改造,补建配建市政消火栓,逐步进行分区供水,找准漏损点,年底前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

  (三)简化供水项目审批程序。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开辟供水设施审批绿色通道,加快联审联批、供水设施建设及维护改造进度。

  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四)提供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供水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价格机制和相关政策,逐步改善供水企业经营状况,实现保本微利,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围绕项目推进,加强衔接、靠前服务、全力保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要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推进城区供水设施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供水设施建设的资金补贴,优先安排政府债券、基金用于供水设施建设。同时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城区停车位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新建城区停车位3000个,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有效解决“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三难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1月—5月),重点做好前期准备。成立天水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调体制。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编制天水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拟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制定天水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停车场用地政策和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标准,制定市区公共停车场奖励和补助办法,制定市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位相关制度。

  (二)第二阶段(6月—11月),重点推进车位建设。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公共和配建停车位、停车场建设,建成天水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诱导系统。同时,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划市政道路分时段临时公共停车泊位。

  (三)第三阶段(12月),重点开展督查考核。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年终总结考核。

  三、责任主体

  实施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相关停车场运营

  管理企业

  配合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推进民生工程有序实施,确保项目当年见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合理调度工期计划,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基本解决我市“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三)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市建设局要加

  强对城区停车场(位)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城区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新(改)建城区厕所27座(秦州区新建5座、改建5座,麦积区新建5座、改建5座,市城投公司新建7座)。同时,引导社会单位厕所对外开放,逐步形成以固定公厕为主、移动公厕为辅,环卫部门直管公厕和社会单位厕所相互补充的厕所服务体系。

  二、责任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公厕新建改造、日常运维管理及社会单位厕所对外开放所需的市级财政补贴工作。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中心城区公厕规划和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同时做好改建公厕国有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土地划拨手续办理、公厕产权办理和县区公厕规划编制指导等工作,构建公厕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绿色通道”。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公厕建设环评备案等工作。

  (四)市建设局负责规范建设流程,指导建设、环卫、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开展城乡公厕建设工作,统筹组织全市城乡“厕所革命”,规范管理环卫公厕,牵头环卫公厕补建和提档升级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途客运站、交通服务区、收费站、城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协调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加强市域内省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区域内公厕治理监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统筹指导,推动落实。两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为公厕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公厕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公厕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分解的年度任务,做好公厕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两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厕建设运营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公厕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

  (三)强化政策扶持。市级有关部门和两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在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积极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及时调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民生实事圆满完成。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新建43座、改造7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秦州区新建12座、麦积区新建6座改建4座、武山县新建10座、甘谷县新建4座、清水县新建3座、秦安县新建4座改建1座、张川县新建4座改建2座)。

  二、工作重点

  (一)创新建管模式。按照“谁所有、谁建设、谁管理”原则,加强对旅游厕所的运行管理,保证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燥、干净,无异味。实施“互联网+”信息技术工程,开发“厕所电子地图”、手机APP软件、二维码,发布厕所定位信息,解决“找厕难”、“如厕难”等问题。探索“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推广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厕所建设管理。

  (二)科学规划布局。要将旅游厕所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在景区外围、主干交通道路沿线、交通集散点、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点等区域科学规划布局,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外部设计注重与周边和城乡整体环境布局的协调,尽量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带动旅游风景道、城市游客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展。

  (三)提高建设质量。旅游厕所的设计建设要依据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标准,建筑与景区和城市的整体环境协调,突出实用性、功能性和环保性。旅游厕所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旅游厕所建设质量。

  (四)厕所文明行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公益广告、文化活动、志愿者巡游(演)等方式,深入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干道、重点交通集散点、重点乡村旅游点、重点旅游餐馆、重点旅游娱乐场所、重点休闲步行区等区域的厕所文明宣传教育和推广活动,倡导健康如厕行为,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厕所革命、参与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旅游厕所建设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各县区政府对厕所建设管理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进度,严格建设标准,强化监理措施,落实配套资金。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域无垃圾城市等创建活动中,在旅游厕所建设用地及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要鼓励大型商场、游乐场所、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等业主根据实际合建或独建旅游厕所,评定为国家A级标准、全省示范性旅游厕所的旅游厕所,参照“天水市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给予补贴。纳入旅游厕所管理的,要悬挂旅游厕所标识牌。人社部门要优先为旅游厕所解决公益性岗位,确保旅游厕所的正常维护和卫生保洁。

  (四)多方筹集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一部分市级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厕所革命。各县区财政要将旅游发展基金、旅游专项资金向旅游厕所倾斜,根据景区、城市主城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所确定的旅游厕所年度建设任务,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并将建设管理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每季度通报全市旅游厕所建设进展情况,并适时召开观摩会、现场会。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区及单位进行通报,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每月初向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前一月厕所项目建设情况。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改建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9.6741万座,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强、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328个行政村整村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同步开展粪污处理。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农村基础条件、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同步推进厕所粪污治理,逐乡镇、逐村进行论证,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集中力量,精准推进。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各县区要综合考虑聚居程度、区位条件、气候、土壤等因素,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要入户进院,并结合实际提倡入室。

  (三)加快建设改造进度。各县区要按照“厕所革命”工作的目标要求,尽快下达农村改厕任务,确定整村推进行政村,严把质量进度关口,集中力量和时间,加快户用卫生厕所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2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密切配合,制定具体方案,下达年度改厕计划,分解任务,按照任务下拨中央、省、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二)业务培训(3月开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重点培训市、县区两级农村改厕指导人员。县乡重点培训乡村两级农村改厕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改厕农户。

  (三)组织实施(3月—9月)。各县区按照各自制定的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2020年6月底完成计划任务的85%以上,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改厕任务。

  (四)评估验收(10月—12月)。按照县区验收、市上复验、省上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的程序,9月下旬各县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验收。10月上中旬,市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抽查和验收评估。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验收、不补助,并督促返工整改。12月初根据复验结果,报请省上评估和抽查验收。

  四、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各方责任。市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考核评估。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任务落实。县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长效运行维护。原则上每个整村推进改厕的行政村安排1个以上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专门负责农户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设备管理、厕所粪污抽运等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县区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有偿服务标准。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及时下拨中央、省市级财政2020年“厕所革命”专项奖补资金、足额配套资金,用于新改建户厕、粪污清运设备和技术培训。严格奖补资金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并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将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改厕模式、技术标准、资金补助办法等及时进行公示,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市列民生实事)

  附件:2020年天水市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

  2020年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站53座、垃圾压缩站106座,配备垃圾运输车辆439台。在完成70%的行政村新建改建1座卫生公厕的基础上,完成剩余30%的行政村建成1座卫生公厕,实现行政村卫生公厕基本全覆盖,并配套健全完善后续管护运营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坚持“统筹考虑、经济适用、保证效果”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农村“垃圾革命”行动方案。方案制定后,要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收运系统和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地理地形、交通条件、居民点布局和环境影响因素,科学确定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布局和建设规模,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

  (二)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全市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06座(秦州区11座、麦积区47座、秦安县16座、甘谷县18座、武山县11座、清水县1座、张家川县2座),进行垃圾中转。

  (三)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站53座(麦积区5座、秦安县4座、甘谷县7座、武山县7座、清水县18座、张家川县12座),服务178.33万人。

  三、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清扫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级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建设局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负责以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处理和利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项目纳入项目支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财政局建立财政资金奖补保障体系,给予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积极支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河流、湖泊、河道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加强水库大坝前漂浮物打捞清理,以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和生活垃圾处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在统筹现有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项目,为县区争取国家财政补助。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先建立制度,后建设设施的原则,县区要建立建管用并重、责权利统一、公共财政适当补贴、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贴近农村生活的宣传片及宣传材料,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要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乡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厂(站)24个。

  二、工作原则

  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环保问题整改、河湖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科学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在确保优先实施省级试点项目、沿河和水源地区域项目、已管网铺设项目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有序组织,梯次推进,分类实施,发挥效益。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2月底)。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评审论证,指导落实项目审批、资金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2月—11月)。以县区为单位,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审订、项目招标、项目建设等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政策指导、协调服务、跟踪监管等工作,适时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区于2020年11月中旬完成项目评估验收。

  四、资金保障

  全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投资按照市级、县区财政各一半比例承担,并积极争取财政补助。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主体责任。成立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推进的分级责任机制,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认真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经验,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布局、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三)加强施工监管,坚持建管并重。采取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严格落实质量监管、绩效评估和考核验收等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明确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定期评估运营维护情况,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改善群众观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逐步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社区便民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计划开工建设8处社区便民市场。

  二、社区便民市场建设模式

  采取政府自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回购(开发商代建回购)、BOT、联营联建等多种模式推进。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市场经营户进场费用,对项目当中配建的社区便民市场部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具体项目

  (一)秦州区岷山路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岷山厂原菜市场

  项目投资:总投资750万元

  建设单位:市市场建设处秦州中心、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1284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二)秦州区和谐家园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和谐家园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600万元

  建设单位:市市场建设处秦州中心(市城投公司代建)

  项目面积:占地1690平方米

  (三)秦州区七里墩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七里墩长控厂靶场家属院废弃供热站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单位: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2424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

  (四)秦州区东兴路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秦州区东团庄

  项目投资:总投资750万元

  建设单位:市市场建设处秦州中心、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1503平方米(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

  (五)成纪新城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秦州区孙家坪

  项目投资:总投资6000万元

  建设单位: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4038平方米(建筑面积12840平方米)

  (六)麦积区公园社区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麦积区马跑泉公园道路东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2500万元

  建设单位:市市场建设处麦积中心、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5.7亩(经营面积6100平方米)

  (七)麦积区区府路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麦积区道北十字

  项目投资:总投资750万元

  建设单位:市市场建设处麦积中心、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1503平方米(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

  (八)麦积区下曲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麦积区下曲

  项目投资:总投资750万元

  建设单位:省五建集团

  项目面积: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一)两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新建和提升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社区便民市场水、电、暖、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设施齐全,便捷实用,让经营户租的起,群众愿意进。

  (二)市建设局负责督促落实工程项目当中已规划配建的社区便民市场,对已规划未配建或未达到规划建设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市市场建设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规划、建设运营全市社区便民市场,会同两区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各类批发市场、老旧市场提升改造和搬迁方案。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同步规划社区便民市场。

  (三)两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马路市场的整顿治理。秦州区政府负责加快实施瀛池蔬菜批发市场、罗玉果品批发市场的搬迁工作,积极推进北关市场提升改造,整顿治理坚家河等市场脏乱差的问题。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我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当年全部开工建设,涉及85个住宅小区653栋楼28268户,建筑面积约187.1万平方米。

  二、资金筹措

  (一)财政资金。统筹中央补助、地方财政和有关部门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居民出资。在自愿前提下,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捐资捐物等多方式,参与功能提升型改造项目。

  (三)管线运营及原产权单位出资。管线运营单位、原产权单位采取分摊承担管线迁改费用、捐资捐物等形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四)探索具备条件的小区市场化投资模式。探索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的模式,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停车场(库)、养老、抚幼、医疗、家政、快递、便民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和运营。同时,争取金融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8月)。县区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市级完成项目计划批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和前期准备工作。

  1.规划与方案论证(1月—2月)。县区建设(房产)部门要在遴选当年规划项目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合理布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完成前期工作(3月—8月)。完成项目计划的申报、批复、选址、施工图设计等审批和招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9月—12月)。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时开工建设。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政务大厅

  实施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阶段工作时限,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县区政府要在每月3日前,将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建设局。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市建设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程序、不能按时开工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积极广泛宣传。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成效,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任务2.19万套(户),采取实物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推进实施。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1月—3月),做好棚户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印发《天水市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计划》,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和县区政府(市级平台公司)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4月—10月),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强化落实县区政府、市级平台公司主体责任,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手续办理进度,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程量。按月统计各县区、市级平台公司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按季度督查全市棚改项目建设进度,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区、单位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年终考核。组织协调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专项督查,重点针对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安置房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和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平台公司《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三、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保障房公司、市工投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制,靠实县区政府和市级平台公司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发挥市、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议事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棚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指导做好资金筹集。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住房部门要指导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按期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指导做好列入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持项目第三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各项工作。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参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政策措施。

  (三)压减棚改项目审批时限。市县发改、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应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主动服务,压减审批时限。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建设局要按照《甘肃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13〕181号)要求,对各县区、市级平台公司棚户区改造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调研、考核,分析棚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快项目建设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将棚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棚改政策,让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舆情,做好解释疏导,引导群众支持、有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幼儿园分园和天水市

  实验小学分校新建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启动实施岷山片区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和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新建项目。按照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进度,完成前期勘查、可研等前期工作。

  二、进度安排

  (一)建设用地报批。4月底前,完成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和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建设用地报批。

  (二)招投标工作。6月底前,完成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

  (三)建设方案报审。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报审工作。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12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及争取的项目资金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单位:天水市实验小学、天水市幼儿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和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工作组织领导,抽调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市实验小学和市幼儿园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争取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方案的审批工作,市工信局负责推动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搬迁工作,市建设局负责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项目跟踪审计等工作,其它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做好项目审批、指导、监管、服务等工作。市教育局要安排熟悉项目管理的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做好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按期顺利实施。

  (市列民生实事)

  2020年打通断头路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打通城市断头路4条(市城投公司2条、麦积区政府2条),在确保打通秦州区红桥南接线工程、春风路、麦积区颍川西路、马跑泉路西段4条断头路的目标前提下,力争再打通秦州区岷玉路北段、岷山厂片区经二路、纬一路3条断头路。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1月—4月),重点做好前期准备。分解任务计划,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逐项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力争完成项目各类前期手续报批,为项目启动建设奠定基础。

  (二)第二阶段(5月—11月),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协调指导,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启动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三)第三阶段(12月),重点开展督查考核。针对任务分解计划,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年终考核。

  三、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区政府

  实施单位:麦积区政府、市城投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推进民生工程有序实施,确保项目当年建成、当年见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将打通断头路作为单位工作重点,确定专人负责,合理调度工期计划,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城区打通断头路工作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列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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