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法院:依法追索劳动报酬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图)
中国甘肃网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疫情防控期间,康县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和防疫两不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3月24日,康县法院审结了21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帮助21名农民工拿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辛苦钱。
办案法官查阅卷宗
3月17日,康县法院受理了朱某某等21位原告分别诉被告陇南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胡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21起案件。据了解,该案中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为康县某乡镇亮化工程中所欠。由于疫情严峻,诉讼参与人数较多,为避免多人聚集,确保安全的庭审环境,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逐一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由原告方派出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活动。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劳动报酬,朱某某等21名原告没有及时拿到劳动报酬。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被告公司经理积极应诉,参与调解工作。经了解,被告年前已向涉案农民工发放了80%的劳动报酬,经主审法官做工作剩余20%的劳动报酬当场由公司代付,21名原告遂同意撤诉。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仅用了五天时间,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康县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依法防控,注重法治宣传,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化解,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为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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