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排查掌握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情况,严防境外疫情“倒灌”输入,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境外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拟来兰返兰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入境前须提前申报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发国家、入境时间、入境口岸、航班车次、抵兰时间等信息;入境后严格执行入境地和目的地境外疫情防控措施。
二、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抵兰落地、下车后,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阳性者直接转运定点医院治疗;检测阴性者由目的地区县政府接回本区县集中留观点,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食宿费用本人自理。
三、有出国(境)人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境外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劝导境外人员遵守住在国(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留在当地,避免盲目回国,防止造成途中交叉感染;全面排查本单位(家庭)境外人员信息,并主动报告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对于排查出的拟近期入境来兰返兰人员,由单位(家庭)确定专人跟踪联系,入境行程确定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并告知入境人员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宾馆、酒店经营主体承担境外来兰返兰人员住宿登记报告责任,办理境外来兰返兰人员入住登记时须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公安派出所逐户逐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家访式上门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出国(境)人员和近期拟入境来兰返兰人员信息,提前做好首接转运和闭环管控准备。
六、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兰返兰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疫情群防群治工作,及时向社区(村)、卫健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兰返兰人员。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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