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须遵循法治原则
原标题:疫情防控须遵循法治原则
曲文姣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从湖北武汉开始蔓延,肆虐中国大地。时至今日,除湖北外很多省份连日来确诊病例数为0,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这次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防控工作。但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应对决策和管理中,频现一些非科学、非理智、广受诟病的错误做法。一些地方出台的一些防控措施不符合“全国一盘棋”的防控总体要求,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妨碍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这些情形看出,某些行政公务人员在防控工作中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严重不足。3月1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文章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因此,在积极推进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依靠法治、运用法治、完善法治。
增强法治意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涵盖常态法治与应急法治,基本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的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各个阶段,这是我们依法科学有序应对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和保障。我们看到,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各个省份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出台了违反法律法规的防控政策,妨碍了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例如,个别地区挖断路造成救援车辆无法通行;有些地方扣押防控物资应对本地防控工作;还有些地方在公布确诊病例时泄露个人信息等等。这些做法严重破坏了我们在漫长的法治政府建设中构建起来法治基础。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夯实法治观念是极为重要的。
运用法治方式。面对社会全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压力很大。在这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各级党委政府都应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防控工作。首先,要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方案时,必须做到于法有据。决策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不能因为应急而降低程序要求。其次,疫情防控要注重人文关怀和人权保障,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比如,武汉有对父子,父亲患病隔离,儿子患重度脑瘫因无人照顾饿死家中。这样的报道令人心酸又使人愤怒。抗击疫情斗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再次,信息传播要公开透明及时。疫情防控应该是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工程,调动民众参与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打赢这场阻击战的保障,而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则是非常必要的。
完善法律制度。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弥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不足。解决了相关部门防控权限不足、机制不灵的的问题。因此,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要针对此次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尽快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疫情防控是总体战,法律不能缺席。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才能确保管理秩序不乱、防控治疗有序、社会秩序稳定。(作者系中共华亭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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