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印发实施意见 加强和规范全市巡察整改工作
原标题:我市印发实施意见 加强和规范全市巡察整改工作
中国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 张美乐)为加强和规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标准,规范整改程序,提高整改实效,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日前,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做好巡察整改是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和各县(区)委巡察机构要坚持思想整改同行动整改相统一,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其他整改任务统筹谋划、推进、落实,坚决维护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意见》要求,要明确指导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同目标导向相协调,坚持集中整改同长期整改相衔接,坚持举一反三同推动改革相促进。要压实各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相关部门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要明确整改时限,正确把握巡察整改和日常监督的关系,统筹“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抓好集中整改和全面整改。要从严抓好整改,及时上报方案,狠抓问题整改,定期汇报进展,全面督查评估。要注重成果运用,严肃处置强震慑,加强警示固成果,健全制度抓执行,推进改革促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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