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消费警示 暂停化妆品试用试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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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消费警示 暂停化妆品试用试妆行为
一年一度的“3·8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考虑到疫情防控和消费需要,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化妆品消费警示》,提醒各企业和消费者,一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化妆品消费场所、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向消费者提供试用试妆服务。所有化妆品试用装应在消毒产品接触面后加盖密闭保存,柜台摆放产品应严格落实物表消毒要求,避免出现交叉污染,保证用妆安全。
美容、美发等化妆品使用环节,推荐采用预约方式分时段一对一服务,限制室内消费者等候人数,避免人群扎堆聚集。
化妆品销售环节,鼓励在特殊时期实行无接触服务,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的不见面交易、不接触配送等特点,推广线上购销,降低人群聚集消费风险。
消费者进入化妆品消费场所,要注意个人防护,务必佩戴口罩,配合遵守测温、登记等措施。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言语交流和近距离接触;尽量不触碰公共设施;避免选择人流密集、空气流通较差等公共场所消费。
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超市及合法网站等渠道购买,尽量不选择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微商渠道;如确需在微信平台购买化妆品的,不要盲目轻信微信宣传,要仔细查看化妆品标签标识上的产品基本信息、备案和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要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地址等真实信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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