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公告
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面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
公 告
(第5号)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及防控措施的有关精神,我市作为低风险区,在“外防输入”的同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已经设置的检疫点继续保留,检疫措施继续执行外,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区间道路、乡镇间道路、入村入组路口所设置的检疫点一律取消。
二、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来金返金人员监控。继续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不需居家隔离,进行实时健康监测;对于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三、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切实执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调车开窗通风等措施。
四、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五、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正常人员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除需要居家观察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正常出入居民小区、村组,不再执行限制出入时间、限制出入次数、测体温、出示通行证明等管控措施。
六、企业、重大项目集体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金的,由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但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除网吧、影院、洗浴、茶楼、KTV娱乐场所外,景区、公园、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点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落实场所消毒和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八、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九、严禁市场活禽屠宰销售。
十、我市居民有外出需求的,可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申领。申领咨询热线12320。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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