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提拔使用 优先晋升职级 兰州市出台25条举措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
原标题:优先提拔使用 优先晋升职级 我市出台25条举措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
中国甘肃网2月19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晨)2月18日,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社局出台八个方面25条硬核措施,最大限度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一、优先提拔使用
1.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2543”工作机制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通知》要求,紧盯区县和卫健、公安、交通等一线重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合一贯表现,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2.对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带头奉献,经受住考验的“硬核”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
二、优先晋升职级
3.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优先晋升职级;对暂无职级职数空缺的,可使用统筹职数或统筹使用本系统职数晋升职级。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4.疫情防控期间,市卫健、公安、交通等防疫一线重点部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拟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可先晋升职级,事后备案。
三、优先培养锻炼
5.从市、区县选派一批年轻干部下沉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及时纳入各级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条件成熟的直接推荐使用。
6.对区县分管领导、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分别建立实绩表现台账,跟踪了解掌握,表现突出的纳入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重点培养对象。
7.注重了解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履职情况,表现优秀的纳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两委”班子成员推荐人选优先培养。
四、优先评聘职称
8.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和同行公认的医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定、岗位聘用、专家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9.对参加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经组织选派援鄂医疗队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尽责,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嘉奖以上奖励者,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
10.对组织选派援鄂,在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未达到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的(除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可晋升一个等级。
五、优先聘职转岗
1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12.在基层一线的选调生和已经落实乡镇事业编制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遴选选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适合在基层工作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转任重要岗位进行重点培养。
13.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直单位2019年度遴选人员,可缩短或取消试用考察环节,直接办理调动手续。把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作为今后市直单位公开遴选的重要条件,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也可定向遴选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公务员。
六、优先发展党员
14.对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15.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七、优先评先评优
16.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和卫健、公安、交通等一线重点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优秀比例可提高到30%。
17.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由市委组织部及时通报表扬,并在兰州日报、兰州广播电视台分期分批宣传报道。
18.对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给予及时奖励。机关单位按照《甘肃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及时奖励,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嘉奖、记功奖励的比例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权限,结合实际确定。
19.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提高5—10%。对获得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5%。
20.对疫情防控各领域的突出典型予以及时性表彰,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在评选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省市级专家、学术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时优先推荐、优先表彰。
2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可优先参评市级重点人才项目或优先入选金城名医、名护士等“金城萃英人才”队伍,优先推荐参评省级重点人才队伍。
八、优先调休疗养
22.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定期主动上门了解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等人员家庭实际困难,对家属开展生活扶助、子女照顾、健康防护等帮助,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23.组织开展发一条暖心短信、送一份爱心礼包、搞一次温心慰问、办一件顺心实事等“四个一”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4.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未能按时休假的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有关单位及时安排调休、补休或及时兑现相关补助。
25.将参与援鄂医疗队和确诊病例集中救治等高危工作的专家人才,优先列为省市专家休假疗养对象,适时组织集中休假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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