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十条措施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供应
原标题:兰州市十条措施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供应
中国甘肃网2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记者2月13日获悉,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及时出台争取资金、供应保障、发放补贴、减免房租、金融支持等十条措施,全力做好涉及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一、提高生产自给。抓好在田蔬菜生产,推动1.1万亩在田蔬菜生产上市。结合春耕备耕,做好蔬菜设施基地建设、播种茬口安排、种子肥料供应等工作,确保自给率稳步提高。优先保障生猪生产用地、用水、用电,采取临时性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生猪产能稳步提升。
二、确保市场供应。平衡每日生猪和猪肉供应数量,实施精准投放储备肉,确保市场均衡稳定供应,统筹做好牛、羊、禽肉及水产品供应保障。增加耐储蔬菜储备,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和价格总体稳定。争取到省级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供应补助资金。
三、保障运输畅通。畅通“菜篮子”产品及生产原料流通绿色通道,主动为保供企业办理物流运输通行证。将畜禽蛋、生鲜乳等商品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对不同属地核发的相关产品运输通行证明予以互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运输通道畅通。梳理排查公路、水路、铁路等不当管制交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确保居民生活物资正常调运。
四、推进复产营运。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对因疫情原因停产停业的商贸行业限上骨干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免房租一个月;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按照不高于30%的实际月合同房租额予以补助。
五、保障要素供给。各供气、供水、供电、供暖、物业、停车等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防疫期”内各项收费标准一律不得上调。确保防疫期间防疫一线、民众生活、生活物资保供、商贸流通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的中小企业用气、用水、用电、用暖供应稳定。
六、落实社会救助。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时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七、加强价格监管。加强对居民日常生活及防疫物资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强化市场监测。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医用口罩、医用酒精、板蓝根、泡腾片、白醋等涉及疫情相关应急商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九、健全应急机制。研究制定重点生活物资供应出现紧张、市民出现抢购、价格出现暴涨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利用市政府在储的3900吨蔬菜、1000吨冷冻猪肉,通过肉食蔬菜直销店等平台,及时投放,平衡市场供应。
十、稳定市场预期。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通过官方网站、今日头条、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正面宣传,客观反映当前农副产品生产、供应等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防止市场炒作,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引发恐慌性抢购。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