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 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
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 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
中国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 实习生钱虎)12月25日记者获悉,《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要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和力度,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2020年新增生猪产能100万头。
《意见》提出,我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目标是,全省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达到100%以上。2020年新增生猪产能100万头,2021年新增生猪产能200万头。到2022年,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到2025年,生猪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2%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对此,全省将落实扶持政策。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各级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为具备条件的养猪场(户)积极提供担保服务。依法依规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冷库资源参与猪肉收储。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和力度,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落实仔猪及冷鲜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全省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压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环节从业者的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加大对病死猪检测,一旦发现生猪异常死亡,要及时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按程序报告。对瞒报、迟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建立以县为主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实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执行生猪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对不符合检疫检测要求的屠宰厂(场)依法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关停。对新建(改扩建)的养殖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支持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扶持项目引导作用。争取每年创建国家标准化示范场2—3个。鼓励和支持大型生猪生产企业布局全产业链建设,挖掘提升生猪产业价值链,促进育繁养宰加销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生猪产品加工储藏能力和长距离运输能力,实现“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推动调运方式从“运猪”向“运肉”转变,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跨省(区、市)调运。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在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电价,降低物流成本。
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合理安排新增生猪养殖用地,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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