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原标题:我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中国甘肃网12月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为推动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提出,全省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在学生资助方面,现阶段全省统一实施的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政策,重点保障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在中央未出台国家幼儿资助制度前,由省级确定免保教费补助范围和标准,所需经费2020年前由省级财政承担,2021年起,较2020年增量部分,由省与市县分档分担,其中:第一档省级分担90%;第二档省级分担80%;第三档省级分担70%。中央出台国家幼儿资助制度后,按中央政策执行。
国家统一实施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制定的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照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分档分担,其中:第一档,2020年前省级全部负担,2021年起省级分担90%;第二档省级分担80%;第三档省级分担70%。第一档包括“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第二档包括天水、陇南、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张掖、武威、酒泉9个市(所辖深度贫困县除外);第三档包括兰州(含兰州新区)、金昌、嘉峪关3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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