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家三口灭门案
原标题: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家三口灭门案
11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金崇理故意杀人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永祥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新超担任公诉人,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履行职务,审理重大刑事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崇理与其楼上住户龚某某素有积怨。2019年3月22日,被告人金崇理又因琐事对该住户产生怨恨心理,持刀前往龚某某家理论,发现龚某某不在时,遂与龚某某女婿金某发生争执、推搡,持刀对金某连续捅刺。随后,金某配偶王某某携幼子回家,金崇理又持刀将王某某及其幼子金某某捅刺,致金某、王某某、金某某三人死亡。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以被告人金崇理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由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代理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并提审了被告人金崇理。庭审中,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金崇理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部分干警,案件当事人亲属、社会各界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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