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原标题: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1月28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这11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华池县乔河乡张岔村原文书周相余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周相余在担任该村扶贫互助社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互助社扶贫资金8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2019年3月,周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7月,周相余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所挪用扶贫资金追缴财政。
2.镇原县开边镇兰沟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至2019年,兰沟村共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3.69万元,用于村委会及前庄村民小组日常事务支出17.87万元,结余5.82万元。2019年6月,时任村委会主任贾国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波、村委会副主任刘玉龙被告诫约谈,结余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3.华池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主任李艳丽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艳丽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资金35.5万元据为己有,挪用公款46.68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2019年6月,李艳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涉案资金82.18万元已全部追缴。
4.正宁县三嘉乡狼牙坬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智权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8月,马智权在负责本村高位水塔经营管理工作中,因管理不善,致使该水塔因安全隐患问题被拆除,造成较大财产损失。2019年7月,马智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环县毛井镇丁连掌村虚报套取梯田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丁连掌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两次为30户非贫困户实施机推梯田项目247.3亩,违规享受补助资金12.36万元。2019年8月22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魏俊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合水县板桥镇曹塬村原文书唐军鹏酒后殴打办事群众问题。2019年8月,该村一在外务工群众电话联系唐军鹏开具贫困学生证明时,唐军鹏称其在家。一小时后,该群众返回村上电话联系唐军鹏时,唐军鹏称他在市上办事。不久,该群众发现唐军鹏在本村某商店饮酒,二人发生争执,唐军鹏醉酒打了该群众一耳光。2019年9月,板桥镇党委免去唐军鹏村文书职务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7.环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股股长郭伟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2月,郭伟在联系指导易地扶贫搬迁数据录入业务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导致录入数据之间出现漏项和矛盾,被省上通报。2019年8月,郭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8年,贺旗村将424.4亩集体林场退耕后虚报在群众名下,套取补助资金78.5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66.87万元,结余11.72万元。2019年9月,贺旗村党支部书记陈万义、村委会主任陈义举以及村委会副主任贺军伟、胡彦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分管林业工作的马岭镇副镇长杨德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结余资金追缴财政。
9.正宁县西坡镇韩坳村七组组长张俊儒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张俊儒虚报公益林面积101.2亩,骗取补助资金6183.32元归个人使用。2019年9月,张俊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10.宁县春荣镇万塬村党支部书记梁占明虚报冒领护林员劳务费问题。2016年至2018年,梁占明利用职务之便,将长期在外务工的儿子上报为公益林护林员,违规领取护林员劳务费20400元。2019年9月,梁占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收缴财政。
11.镇原县马渠乡三合村违规评定低保户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三合村将4户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群众违规评定为低保户,共发放低保金40756元。2019年3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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