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两级法院不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原标题:聚焦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制定方案措施促落实
兰州市两级法院不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审判职能,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聚焦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问题抓整改,以整改促长效,把专项斗争成效作为“找差距,抓落实”的实际行动。
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以来,兰州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始终把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区县法院组建相应机构,负责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全市法院切实担负起黑恶案件审理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使命和工作责任。在中央督导组督导甘肃第一次、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反馈会反馈问题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9次扫黑办工作推进会和3次黑恶案件审理部署会,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针对9个面上问题,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36项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确保专项斗争打击效果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黑恶犯罪一审案件36件329人,审结27件267人,生效18件167人。省级挂牌督办的石斌等35人涉黑案和朱津良等24人涉黑案一审均已于9月中旬宣判。除两案因证据原因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外,两级法院已完成阶段性黑恶案件“清零”任务。自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以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件149人,占已审结总数的66.7%,审理期限较之前明显缩短,其中5件21人一审服判生效,其余均无改判发回,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高。同时,始终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涉黑恶被告人重刑率为62.1%。七月份以来,要求各基层法院所有新立涉黑涉恶案件3日内上报存在问题、会商情况的报告以及开庭、宣判计划,全市法院新立的9件涉恶案件已全部上报至市扫黑办和省法院。对于正在审理或即将进入审判环节的大批案件,定期清查、逐案制定时间表,全程跟踪,督促指导各基层法院做好各项工作,并对案件定性、审判方案、裁判文书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指导,实现办案人跟案、领导包案的工作机制。此外,健全完善常态化清查督办机制,加大对各基层法院临近审限案件的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的工作办法》,推动督导督办工作常态化和快审快判制度化,坚决防止出现案件久拖不决、长期积压等现象。
凝聚专项斗争打击合力
第一,针对协同作战配合性不够的问题,首先组织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及研讨,从而实现了办案法官培训全覆盖,统一法律政策的理解和适用;其次,市中院召开案件推进会,充分了解受案法院案件审查进度,汇总问题,统一法律认识,做好案件审理的前期准备。第二,各基层法院严格执行各区县扫黑办印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证据证明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的,及时向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通报或移交。
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
首先,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线索核查工作。两级法院共接到转办线索399条,其中省法院和同级扫黑办转办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B类)、转办线索(C类)均已全部核查完毕,普通线索已核查完成86.5%。其次,持续压实线索排摸责任。构建随案排查的常态化机制,逐案建立排查表,确保线索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两级法院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205条,已及时移送同级扫黑办进行核查,查实线索(公安已立案)11条。第三,进一步落实“一案三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根据黑恶势力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形成分析报告,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及时跟进督促反馈落实情况。针对26个案件向29个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7条,反馈21条。最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扫黑除恶的进展情况。通过公开审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公开裁判文书、扶贫帮教宣传等形式,扩大案件审判效果、宣传法律政策,并对于案件重大网络舆情提前预判,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专项斗争已经进入爬坡攻坚的关键阶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进入审判阶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兰州市两级法院将紧紧围绕“四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为切入点,以审理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为突破口,“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攻坚,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以更加有力举措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扩展、纵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突破。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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