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冒充高官行骗 兰州市中院昨日公布终审判决
原标题:3名男子冒充高官行骗 市中院昨日公布终审判决
商务部副部长、国家能源委能源司司长、上海市原市长的秘书,3名男子分别冒充以上身份,进行诈骗。10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对3人判处不同刑罚。
案情
开拓市场遭遇骗子
何某,科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科谷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开发超声波雾化脱硫技术。为在北京开拓市场,何某找到自称是领导表弟的李甲帮忙。李甲引荐了商务部的赵某崴部长,索要了唐卡和2万元活动经费作为见面礼。同年4月、5月,赵某崴向何某介绍了国家能源委员会电力司副司长张某,张司长答应5月底带发改委和能源局有关领导实地考察项目。同年5月16日,赵某崴提出要钱。为尽快推广项目,何某5月19日给赵某崴转账30万元。6月1日,赵某崴称张司长要来考察项目,以给张司长买手机为由向何某索要了3万元。6月20日,何某为张司长订票时得知其为张某睿,并陪同张司长到华南理工大学考察。2014年8月,李甲、赵某崴、张某睿都联系不上了,何某这才发现被骗,随后报了警。2015年6月,赵某崴给何某还款35万元。
没错,李甲不是领导的表弟,商务部赵某崴部长的身份也是假的,张司长更是冒充的。
法院
这是诈骗依法判决
2019年初,城关区法院查明:
一、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赵某崴、田某力伙同张某(另案处理),谎称赵某崴系商务部副部长、张某根系上海市原市长的秘书,并谎称赵某崴、张某根有能力为被害人花某办理浦发银行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事项。骗得花某信任后,赵某崴、田某力以索要见面礼、打点关系、返点费等为由,先后在兰州、北京、湖南长沙骗取花某人民币334.9万元、金条10根(共1000g,其中500g价值120400元)、价值8888元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1台,并造成花某支付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消费等费用500453.5元。作案后,赵某崴分得人民币313万元,给张某根人民币20万元。田某力分得人民币21.9万元,所得赃物变卖,赃款挥霍。案发后,相关部门从张某根处扣押人民币10万元,已发还被害人花某。
二、2014年12月,被告人田某力、张某睿谎称张某睿是国家能源委能源司司长,以指导工作、项目扶持为由,骗取被害人花某信任后,以要求支付见面礼为由,骗得花某美金1万元(折合人民币61591元)、人民币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睿通过律师给花某退还人民币10800元。
三、2014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睿在北京市海淀区,冒充国家能源委员会电力司副司长身份,以谈项目、考察为由招摇撞骗,被害人为何某。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赵某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0万元;被告人田某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5万元;被告人张某睿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二、给被害人花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追缴的3959532.5元,依法责令被告人退赔后发还花某。
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上诉人张某睿在二审期间,其家属代为退赔赃款35000元,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终审判决如下:一、维持城关区法院对被告人赵某崴、田某力的定罪、量刑部分以及对被告人张某睿的定罪部分。二、撤销对被告人张某睿的量刑部分及第二项。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睿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四、给被害人花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追缴的3924532.5元,依法责令上诉人退赔后发还被害人花某。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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