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1.酒泉市原文广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金利勇(副县级)充当“保护伞”问题。金利勇担任酒泉市原文广局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周某某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提供帮助,同时还存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等问题。金利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张文(副县级)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文担任靖远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侦办张某某被非法拘禁案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相关办案人员立案不查、查案不力,案件被违法终结,纵容了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树屏派出所原所长陈作财充当“保护伞”问题。陈作财担任永登县公安局树屏派出所所长期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李某某违法开设赌场不制止、不打击,有案不查、听之任之,并多次主动参与赌博活动,包庇纵容该组织坐大成势。陈作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
4.甘南州合作市勒秀镇畜牧兽医站干部周虎伟涉恶问题。周虎伟违法进行高利放贷,通过签订虚假贷款协议、恶意垒高本金、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和违约金等手段,侵吞借款人及其家人合法财产。采取殴打、胁迫、滋扰、聚众造势等方式暴力讨债,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周虎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5.陇南市西和县蒿林乡杜林村党员刘勤红涉恶问题。刘勤红伙同他人非法封堵道路,无理阻挡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以车辆压坏树苗为由,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无视组织原则,恶意干扰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刘勤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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