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
原标题:我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
中国甘肃网9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省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
《意见》指出,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充分尊重、保障和发挥各类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自主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不当干预。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省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下放至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省直事业单位可按规定自主发布招聘公告,自主确定招聘时间、招聘方式,自主审批拟聘人员。下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权限,市州人社局和省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自主管理岗位、自主聘用人员。下放年度考核权限,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核定工作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
《意见》明确指出,党政人才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学历、专业工作总年限达到晋升中、高级职称要求,在3年内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任职、兼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从国有企业引进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入编和聘用手续。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订立单位、本人和企业三方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调整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选拔、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离岗期间创造的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落实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的有关政策,以及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规定。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根据其专业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等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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