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人大为“文明”立法 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进平介绍情况。王生元 摄
新华网兰州9月3日电 (王生元) “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自2016年被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进平说。
“城市的文明、市民的素质不仅要靠自觉自律,还需要刚性的约束、惩戒。要想让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就必须有良法予以保障。”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成介绍,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立法权限,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意识,认真编制符合嘉峪关市实际的立法规划,将社会文明规范上升至地方性法规层面。
嘉峪关市长城区大众社区人大代表接待岗。王生元 摄
“我是群众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我要为群众负责。”在嘉峪关市长城区大众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里,嘉峪关市人大代表张宁宁热情地接待着来访群众。“在《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与选民进行了充分交流,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以确保法规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张宁宁说。
2019年3月28日,《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在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查批准通过,于4月18日正式实施。
于成说:“为确保法规的适用性和震慑性达到完美匹配,《条例》将禁止性条款与罚则放在一起,使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相对应,便于执法。同时,《条例》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体现人性化管理;对违法行为划定了红线,情节严重、拒绝整改的则从重处罚,达到震慑警示作用。”
嘉峪关市长城区大众社区人大代表风采展。王生元 摄
《条例》实施以来,嘉峪关环境卫生执法监察支队自查事件1557起,共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51份。对屡教不改、随意乱倒垃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反市容市貌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执行行政处罚案件17起,清理小广告35万余张,累计处罚金额6万余元。
此外,今年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还起草了《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了《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草案)》,启动了《嘉峪关市物业管理条例》《嘉峪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调研论证工作。在完善依法治市、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中持续发力。
王进平说:“下一步,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将从树立文明风尚、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找准着力点,制订更多务实管用的条例,实现地方立法工作与城市文明的同频共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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