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侧记
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平凉市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侧记
记者 张霞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
自2016年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平凉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重点领域,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打硬仗、持久战。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主体功能区发展、生态示范创建、环保责任落实、共治体系建设、环境质量考核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初步建立了条块结合、职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查办法》,抽组综合督查组和9个专项督查组,按季度分行业跟踪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将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定期审议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工作情况;市政协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双月”协商内容,定期开展视察调研活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协调、致信督促整改、约谈提醒告诫,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按月督导责任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市直相关部门驻县督办、跟踪问效,逐级逐层靠实责任、解决问题;公众参与常态化,畅通举报途径,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在媒体设立专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环保系统围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活动,狠抓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煤质管控、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废气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建立水污染防治预警销号制度,按月(季度)进行汇总通报、预警销号;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了260个农用地监测点位采样送检工作;狠抓工程减排措施落实,三年来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659.07吨,氨氮197.68吨,二氧化硫1244.88吨,氮氧化物1699.28吨;
制定《平凉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选取辖区内119户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了82户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完成了全市火电、造纸、水泥、淀粉、制药、制革、电镀、屠宰、陶瓷、污水处理、热力生产等行业54户企业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住建部门铁腕整治建筑工地,先后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企业13户,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13个责任单位经济处罚48万元;严格落实城市“四个”禁烧,大力推进中心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新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拉运渣土垃圾、建筑物料等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扬尘遗撒、带泥上路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查处各类违规拉运车辆545辆;加大城区夜市、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力度,依法取缔露天烧烤摊点450处,查扣没收烧烤炉等经营工具444台件。
工信部门疏堵结合,严把项目准入关,牵头实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加强煤炭市场整治及煤质管控等4项工作任务;开展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重点涉水行业清洁化改造进度、大力推进行业节水等3项工作任务;开展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强化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等3项工作任务。同时,硬起手腕向生产工艺落后、治污水平低下、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刀”,促进产业结构科学调整。
农业部门保持高压态势,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案并指导实施,促进绿色农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环境质量调查及修复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进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法禁止农村焚烧秸秆,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明晰部门职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全体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生态保护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督查、交办等机制,对煤质管控、燃煤锅炉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了月报告制度,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开展约谈限期整改。
公安、检察院、法院聚焦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快速取证、快速移交、快速审理。检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加强检察监督,对怠于、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督促其纠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推动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全市共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法人24次,向县(市、区)下达环境监察建议书18件,实施市级挂牌督办15户,责令停止建设21户,实施查封扣押26户,责令限产停产整治34户,限期整改212户,罚款531起3702万元,按日连续处罚5起844.086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0起23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起2人。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工作从环保“单兵作战”到各部门“集团作战”、从“行政执法监管”到“行政与司法联动配合”、从“简单通报批评”到“严肃执纪追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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