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原标题:兰州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晨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存在的涉及事项多、审批环节多、整体周期长等“全国性通病”和工作机制陈旧、“多规合一”协同不到位、带病项目多、搭车审批多、中介管控难、干部不担当等诸多地方病,兰州市充分借鉴吸收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按照“问题精准、需求精确、审批精简、服务精致”的要求,建立运行“三大机制”,推出“八项清单”服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提质增效:建立运行“三大机制”
建立运行联审联批工作机制。项目进入行政审批阶段之前,由项目凝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环保、林业等主要事项业务审批部门进行事先会商,根据项目可批性,确定是否进入审批程序。项目进入行政审批程序后,根据不同行政审批阶段,确定牵头部门。其中: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业务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本阶段审批事项、要件及备件标准。建设单位完成备件工作后,可直接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报件,收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牵头部门组织各有关业务审批部门完成备件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正式受理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各业务审批部门在现场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同台审批。同时,按照“能并则并、并串结合”的原则,明确各事项、环节的审批责任部门,各业务审批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头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
建立运行上门审批服务机制。变项目单位“来回跑”为审批部门“上门办”。由牵头部门根据项目特定属性和各审批阶段工作需要,在项目不同审批阶段组织相关业务审批部门和专业帮办代办机构人员,深入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现场一线,上门对接,了解情况,摸清项目审批问题症结。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能够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精准掌握,事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采取部门会商、联审联批或呈报市政府、上级业务部门解决等方式,限期解决或书面答复,并按照规定在作出处理结果的第二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项目建设单位。
建立运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制定《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实施方案》,采取项目服务团队工作模式与专业帮办代办机构分工协作的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帮办代办窗口,组建专门的帮办代办队伍,既负责做好牵头部门、业务审批部门有关审批业务的协调服务工作,又负责为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沟通联系、报件送件等事务性服务工作,真正当好服务项目的“店小二”。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30余人的专门帮办代办队伍,今年以来,已为153个需要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保姆式”无偿帮办代办服务。
精准发力: 推出“八项清单”服务
推出“事先告知清单”。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结合帮办代办、上门服务工作,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理清各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要件,形成清单,由帮办代办人员送达项目单位,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备件组件。
推出“项目问题清单”。结合开展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等工作,由牵头部门组织业务审批部门、帮办代办人员与项目单位一起拟定项目问题清单,并商业务审批部门明确解决的部门、层级、期限,形成清单,分类限期解决。
推出“联审事项清单”。需要在不同审批阶段召开联审会议时,由牵头部门组织各业务审批部门,列出各审批环节事项,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分送各审批部门分头研究办理,并在联审联批会议上提交正式意见,由牵头部门汇总后,告知项目工作团队和项目建设单位。
推出“会商事项清单”。对涉及两个部门审批的单一事项,由牵头部门列出清单,相关业务审批部门限期答复。能够审批通过的明确答复怎么批、什么时候办结;对需完善才能审批的,明确怎么能批的具体意见;对不能批的,必须明确项目终止审批的意见,并详述法律依据或不予审批的原因。
推出“问题呈报清单”。对需要市政府、项目团队和上级部门解决的事项或问题,由牵头部门组织各业务审批部门共同拟定问题清单,由业务审批部门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呈报。
推出“征求意见清单”。针对建设单位诉求与审批条件相悖的事项或问题,书面征求建设单位是否终止审批或者按要求修改完善方案(设计)后继续审批。由业务审批部门拟定,牵头部门核定,帮办代办人员送达,建设单位签收。
推出“审批督办清单”。对联审联批会议议定、部门会商拟定、市政府或工作团队会议决定和上级部门已经确定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办结时限,由各业务审批部门限期办结。
推出“代办事项清单”。依据项目建设单位意愿,需要专业帮办代办队伍服务的事项,由帮办代办机构与项目单位共同确定代办事项和要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按照帮办代办程序办理。
多策并举:为项目建设按下“快进键”
兰州市通过建立运行“三大机制”,推出“八项清单”服务,既转变了部分职能部门和干部消极等待的思想,增强了担当作为的精神,又有效扭转了工程建设项目“公章四面围城、审批长途旅行”的被动局面,为项目建设按下了“快进键”,也为兰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家住建部和省政府审查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设立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今年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把兰州打造成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标杆城市”等三大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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