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乘坐兰州地铁带这些物品禁止进站(组图)
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兰州市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中国甘肃网6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 文/图)6月14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发布关于《兰州市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成为市民安全乘坐兰州地铁的指南。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局长金积虎、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建飞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金积虎介绍,《兰州市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将危险物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其它类,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为完全禁止和可以限量携带。
禁止类物品,严禁带入地铁站
禁止携带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类(含主要零部件),如手枪、麻醉注射枪、防真枪等。爆炸类物品,如炸弹、照明弹等。管制器具类物品,如匕首、催泪器等。易燃易爆类物品,如氢气、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类物品,如《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毒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混合物。腐蚀性类物品,如盐酸、氢氧化钠等。放射性类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类物品,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
限制携带物品,严格管理包装后可在一定数量范围内携带。
限制携带物品包括民用生活类,如菜刀、水果刀电池等。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类,如白酒、化妆水空气清新剂、花露水等。这些物品可以限量携带,但一定要听从安检人员指挥。
其他类如、滑轮鞋、小金鱼、小乌龟等小动物,折叠自行车、喜庆彩花等可以携带,但在数量和方式上都有严格要求。
危险气体拒绝带入地铁站
金积虎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轨道交通出行时,应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乘客,安检人员有权禁止其进站乘车,对于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建飞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除了从安全角度考虑禁止、限制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地铁。在生活中,市民也非常关注在地铁上是否可以吃东西或带宠物。根据《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市民不能带宠物犬(导盲犬除外)乘地铁,小型宠物犬装包里也不能带上地铁。关于地铁上是否可以吃东西,办法也明确规定不可以。在全国开通地铁的城市这些都有规范,兰州开通后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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