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三)
原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点问答(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项重点措施是什么?
一是全面开展摸排深挖;
二是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三是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四是着力源头防范整治;
五是建立监管协作机制;
六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七是整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
八是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九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十是加强宣传引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什么样的打击原则?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如何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做出打击?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把准方向,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斗争扎实、深入、持续推进。要在党委政法委的牵头指导下,建立公检法会商机制。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坚决做到专案专办、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坚决做到依法监督、快捕快诉,法院要坚决做到依法严惩、快审快判。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要坚持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挑头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法检部门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等方式,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按照法定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判断证据,严密侦查、起诉、审判、执行衔接,确保不让一名黑恶成员逍遥法外。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什么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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