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
原标题:白银市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
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近日,白银市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2018年1月1日起从白银市外引进并在该市辖区内投资的符合国家和甘肃省产业政策、环保和规划要求的新建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可申报享受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符合奖励条件的外来投资企业;为白银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外来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为白银市招商引资做出实质性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
奖励条件包括:项目是从2018年1月1日起,从市外引进、在白银市辖区内投资的新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和甘肃省产业政策、环保和规划要求,属于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或我市重点发展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十大生态产业项目,有色、化工、能源等传统支柱产业补链、延链和强链项目,且必须纳入省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等。
奖励标准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3个500强”企业和总部经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亿元、3亿元、4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中心、会议展览、大型商品集散地、育幼养老、教育培训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亿元、3亿元、4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农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
此外,凡销售该市“三品一标”特色农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符合省级奖励条件的项目,由该市经合局筛选,报经白银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经合局。
对引进市级奖励项目的引资人,按照市级奖励项目标准的10%进行奖励;为该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外来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奖励10万元,并授予“白银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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