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58条措施” 全力助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文/图)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8条措施”)自去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以来,短短2个月,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全省超过一半的市州已经正式调整或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名常委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涵盖了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
甘肃出台“58条措施”涵盖8大方面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陶英平介绍说,“58条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社会和企业关切,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举措。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提出: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需要进一步跟进的“最多跑一次”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责任单位要退还违规收费,并对收费企业给予违规收费金额的等额赔偿。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做到执法公开、阳光执法。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举措,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舒适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正的法制环境。
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多种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普惠,实现“应享即享”、“不来即享”。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明确提出:拓展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重点开展债务融资、深化“银税互动”、开拓应收账款融资和专利权质押融资、推广特色产业担保贷等融资产品。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续贷转贷基金,解决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难题。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明确提出:中小微企业用地按规定降低土地最低价标准、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继续执行货车电子缴费通行费等措施。政府部门、大中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限时清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实实在在让中小微企业有获得感。
在加大培育力度方面,明确提出: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梯度培育措施,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并给予奖励支持。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按规定给予奖励、制定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明确提出:设立人才奖励基金,重点用于省内金融企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或优秀人才团队,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明确提出:采取优惠折扣、服务券等优惠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上云”提供方便。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在线上线下充分享受到财会、税务、法律等多方面优质快捷的公共服务,搭建“银财税企”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陶英平介绍相关情况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明确提出:市、县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中小企业工作机制。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投诉热线电话,统一受理各类投诉并分解办理。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优秀中小企业家及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全力贯彻落实“58条措施”
陶英平表示,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8条措施”,既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更是向全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表明态度、释放信号、增强企业信心和预期。
据介绍,“58条措施”自去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以来,短短2个月,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全省超过一半的市州已经正式调整或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名常委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涵盖了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
同时,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全力贯彻落实“58条措施”。省工信厅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召开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印发了办公室工作规则,强化成员单位间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商务厅、省证监局调整或设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省金融监管局加快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引导作用,科学合理保障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用地。省银保监局督促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倾斜,督导银行机构完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全省上下、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肖建胜、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海波、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副局长师学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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