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原标题:甘肃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中国甘肃网2月1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修订《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调整奖励对象、奖励类别、奖励数量和奖金标准。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分类确定被提名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年限要求,杜绝中间成果评奖,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报奖。
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单位)提名制度
《方案》指出,改革现行科技奖励的推荐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单位)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提名者承担提名、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名专家、机构和部门(单位)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定标。三大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说明被提名项目(人)的贡献程度及奖项、等级建议等。评审专家严格遵照三大奖标准评审和投票表决。对提名时申明不接受评审结果的,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二等奖,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三等奖。
定额。根据国家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要求和我省的综合科技实力,以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合理设定我省科学技术奖的类别、数量和奖金标准。
对请托游说评委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严惩学术不端。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适当提高科学技术奖励标准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名义进行各类营销、宣传等活动。对违规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合理运用奖励结果。有关部门和评价机构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提高科学技术奖励标准,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按照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获奖科技人员,通过专项基金及时予以救助。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区域(行业)科学技术奖
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引导鼓励和规范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在我省设立定位准确、学科(行业)特色鲜明、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自律管理的区域(行业)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构建信息公开、行业自律、政府指导、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有效模式,提升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整体实力和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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