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改革发展大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解读
原标题:紧扣改革发展大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解读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1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向大会作《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
2018年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针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上“放水”的问题,深刻进行再反思,健全完善立法选项、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工作机制,严明工作责任,真正行使好人大立法权。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重点
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围绕做实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扶持经营主体等提出具体建议。围绕推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重点,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配套性法规保障。修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8件法规,废止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参与对5个市州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采取法规草案公开、网上发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要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8件、初审5件。认真编制立法规划,制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落实立法规划、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市州立法指导,全年共审查批准市州法规17件。内容涉及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体现了地方特色。
对14件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
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等开展执法检查,力度和效果明显增强。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牵头,对14件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1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2019年推动实施“七五”普法决定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实施“七五”普法决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民主政治建设等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拟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等13件法规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13件法规,废止4件法规,对涉及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和修改,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预备项目适时提请审议,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开展调研论证。
围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以增强实效为目的加强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依法行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计划预算执行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
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
以发挥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认真落实“两联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征求意见、履职监督管理等机制,不断推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细化代表履职内容,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的人数,更多地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