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8年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8.3%,支出377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同比增长14.2%;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8.9%,支出825.7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同比增长21.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2亿元、同比下降3.5%,支出550.8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亿元、同比下降14.4%,支出107.1亿元、同比下降12.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同比下降3.3%,支出15.1亿元、同比下降22.2%;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亿元,支出12.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0.5亿元,支出977.5亿元,累计结余882.5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9.1亿元,支出304.1亿元,累计结余492.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省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争取中央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任务。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支出预算约束性还不强。个别市县违规担保或者变相举债,有的市县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6%,预算支出预计达到40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4.3%;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58.8亿元,预算支出787.1亿元。预计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6.6亿元,支出521.3亿元;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3亿元,支出95.8亿元。预计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亿元,支出7.5亿元;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支出5.1亿元。预计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7.9亿元,支出1002.3亿元;其中,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7.8亿元,支出39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及政策措施可行。收入预算实事求是,与经济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保障了中央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2019年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1亿元已作了安排。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按照预算法,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明晰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努力防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对省级政府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运营的管理。加大对县级财政的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整合各类小、散专项资金,明确执行期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崛起、十大生态产业、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健全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省人大将通过专题调研等形式,实施跟踪监督。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涵盖所有政策和项目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格依法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发生。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变相担保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限额、举债、使用、偿还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举措,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举措,进一步改进预决算草案编报,全面准确向人大报告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等。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按期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每半年向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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