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晶
王晶,男,汉族,现年37岁,中共党员,现任嘉峪关市司法局新城镇司法所副所长兼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6年是他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扎根农村,把群众当亲人、把工作当生活、把维稳当己任,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6年。6年来,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奋战在人民调解一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用他的青春和汗水收获了老百姓的赞扬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自2013年以来,王晶主持和指导参与调解的各类民事纠纷1453起,涉及当事人3123人,金额180余万元,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以上,履行率100%。其中疑难复杂重特大纠纷6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6起,涉及人数189人,司法确认案件53件,三调联动件512件,近年来王晶所管辖区没有因调解不力而导致纠纷激化或转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事例。2015被中共嘉峪关团市委评为嘉峪关市“青年岗位能手”, 2018年1月被嘉峪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嘉峪关市“金牌调解员”,2018年5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8月被嘉峪关市组织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三等功。
察民情、听民声,把农民群众当“家人”
“群众工作无小事”,家庭矛盾、邻里关系、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等,这些看似不大的事情,却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基层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他深知走近群众,倾听民声,走访排查矛盾纠纷的重要性。他负责的新城镇有8个行政村、5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1231人,由于距离城市较近,人口流动频繁,人员构成复杂,矛盾纠纷多发频发。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了解掌握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在现场解决的,就地解答解决,不能解决的就记录在“册”。经过一次次的走访、一遍遍的排查,全面准确的掌握了矛盾纠纷详情,及时制定调处工作预案,抓早抓小抓源头,坚持调防结合,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14年7月,新城镇一家羊场院内,因一外地务工人员病逝,病逝人员家属与羊场负责在此上演了一场剑拔弩张、销烟弥漫的“战争”。人命关天,王晶得知情况马上赶到现场,真诚劝解、耐心安抚、说法析理,让激化的态势平息了。如何公平、公正处理好此事成了他心中一块大石头怎么也放不下,于是,他与家属沟通了解家庭情况,找羊场负责人谈赔偿事宜,联系驻村律师分析事件。在他的积极努力下,调解成功了,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
解民忧、纾民困,把村情民忧当“家事”
他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情”通、“法”通、“理”通,坚持调解程序规范化、法律法规通俗化、回访落实经常化,做到了矛盾纠纷调解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他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投入百分之百的热情和努力,花费百分百的精力,力求达到群众百分百的满意。2017年4月的一个清晨,镇政府大门突然被十余户村民团团围住,村民情绪激动,声称如果政府不能解决矛盾,村民将到市政府进行上访。王晶同志意识到如不妥善处置,极有可能引发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于是,他迅速到达现场,及时稳控村民情绪,经了解得知,这是一起因拖欠农产品货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这样的事情不能拖,要及时解决。为此,王晶同志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白天走访收购方,傍晚走访农户。经过几天的排查了解,涉及农户达23户,金额近25万元。为了确保调解成功,他主持召开了调委会专题会议,制定了详细可行的调解方案。调解中,当村民得知收购方因农产品行情不好,缺少资金来源,暂时无法按期支付收购款时,再次产生了不信任,调解陷入僵局。面对对突然情况,他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建议双方进行司法确认,通过延迟支付收购款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方法,妥善解决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他连夜制作调解笔录,第二天送到城区法院,为23户农民申请了司法确认,在他积极协调下,城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加速受理程序并制作裁定,一周以后,23户村民满心欢喜的领到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执行期间,王晶同志继续监督收购方执行裁定的情况,最终23户村民在2017年12月收回了全部收购款,矛盾纠纷被妥善化解。
谋民利、暖民心,把调解工作当“家业”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特别是农村,群众矛盾千变万化,固有观念和情感伦理、家族观念等等问题的影响,使得农村矛盾纠纷紧靠调解并不能完全彻底解决。在6年的基层工作中,他认真研究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不等不靠,打破单纯“和稀泥”式的调解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让人民调解“活”起来、“动”起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标本兼治。
他立足“法律进乡村”,把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开展法律知识宣讲、主题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建立新城镇普法微信群,通过“指尖普法”让农民群众及时学习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
他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人民调解高效性、公益性、法律性的特点,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进行衔接沟通,打造专业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大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和“甘小法”,完善群众获取法律服务途径。借助“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
他不惜余力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为了让矛盾纠纷“无处遁形”他倾囊相授,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培养网格员、“两委”干部、党员、“普法带头人”,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参与率,让人民调解真正“来自人民、深入人民、服务人民”
王晶,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在人民调解战线上,把农民群众当亲人,坚持感情观念零距离,联系交流零距离,工作服务零距离,在一次次的走访排查中搭建起了群众的连心桥,一次次的现场调解铺就了维稳路,以人心还人心,以党心换民心,在新城镇树起了一块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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