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发布“15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兰州公安发布“15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通讯员 李玉秀 记者 张秀芸)12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为服务保障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建设,根据兰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公安厅“双十条”要求,兰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兰州公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15条措施》(以下简称“15条措施”)。现予以发布:
服务园区“主动警务”。成立兰州市公安局高效服务园区发展领导小组。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二级园区,兰州高新开发区及其政策覆盖区,和平、九州、连海、三川口和西固新城5个省级园区,树屏1个市级园区设立警务室,对企业服务事项属地管理、快捷办理。
涉企户籍“简化办理”。将企业集体户设立、引进人才落户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分县局、新区公安局,实行“一站式”办理;取消投靠落户人员为未婚、无业的限制;工作调动落户取消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手续,凭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办理;全市户籍派出所主动到辖区企业、学校提供户籍和居住证办理服务;户籍窗口实行加时、延时服务。
出境入境“延伸服务”。对涉外企业、单位的外籍人员提供集中上门服务;对外国留学生在兰创业按需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对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高新开发区2个国家级园区,和平、九州、连海、三川口和西固新城5个省级园区,树屏1个市级工业园区创业的外国留学生签发“创业签证”。
交通组织“精细管理”。强化警保联动协作,组织交警和人保财险公司理赔员共同上路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快速处置、快速理赔;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运营工作,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商圈、景点、餐饮业周边增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制定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相关优惠政策。
车驾管理“优化便捷”。依托符合条件的企业,增设车驾管业务服务网点,推行自助办理、企业代办、就近办理;落实跨省异地检验、车辆异地转籍登记、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措施;本省群众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提交居住证,外省群众申领时,办理省内任一市州居住证后均可直接申领。
特种车辆“绿色通道”。优化货车电子通行证办理程序,对鲜活农产品、粮油、药品、快递等民生物品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通行手续;对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运送不可拆卸大型建筑构件的运输车辆,合理规划通行时间路线,依法给予个性化交通保障。
保安审批“从快办结”。普通、外资、武装守押保安服务公司许可证的核发,审核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省外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自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决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备案,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保安员证核发事项,受理后20日内办结。
金融审批“精简压缩”。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涉企案件“打防并举”。每季度召开一次警银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财会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在市局设立金融犯罪报案中心,及时受理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和骗取贷款等涉企金融犯罪。
企业网络“安全护航”。加大兰州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网上巡查,及时受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指导企业网站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督促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企业品牌“重点保护”。与在兰知名品牌企业建立沟通协调、互访交流、情况通报机制,及时立案查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涉企执法“规范严谨”。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时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有关措施。
风险防控“事先预警”。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强化涉企经济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辖区派出所结合“一标三实”工作,与企业建立会商研判、矛盾排查和化解处置机制,引导企业提前防范。
事项审批“一网通办”。全面推进“一网办”“掌上办”,在兰州公安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兰州警民通”便民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出入境、户政、警务宣传、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43项服务。严格实行非涉密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事项网上全公开,行政审批全程接受电子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
创新服务“一心多点”。建立以市、县(区)政务中心为核心,派出所、车驾管服务大厅、分县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为多点的“一心多点”布局模式,将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保安员证核发、保安备案事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货运机动车辆城区通行审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易制毒、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网站备案,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窗口设置到政务中心,实现“一窗办”。
以上15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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