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28条措施解民企发展"瓶颈":允许"一照多址"
原标题:甘肃出台28条措施解民企发展"瓶颈":允许"一照多址"
图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8条措施》的文件。 史静静 摄
中新网兰州11月22日电 (史静静)22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大“放管服”的改革力度,释放市场红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该局出台《关于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8条措施》,破解民企发展“瓶颈”。
该局披露,在全省范围取消名称核准权限的限制,实行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甘肃提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106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2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
在简化企业登记备案方面,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分公司设立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对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补领的,不再登报声明作废,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补领手续。
该局还提出,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发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和配套的手机APP,提供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的线上服务。
同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从事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电子商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事项,在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后,可以用住宅住址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药品医疗器械的民营企业也在新出台的措施中获得“红利”。比如,压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除危险化学品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换发资质认定证书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技术评审完成时限压缩至55个工作日内。
甘肃还提出简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申请变更、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推行“告知承诺制”。做出食品经营许可决定的时限压缩至自受理申请12个工作日内,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6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出台的3条措施,包括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确保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此外,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补助,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甘肃还提出,用3年时间,该省创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15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0件。
同时,为守信企业实施“绿色通道”,而失信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业务时将依法限制,对制售假冒、哄抬物价等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另外,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电话平台、网站留言、局长信箱多种途径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做到“投诉有门、凡诉必复、凡复必果”。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