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试点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
原标题:我省将试点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
2018年10月31日8:00时至2019年10月31日8:00期间G30连霍高速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优惠20% 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优惠25%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徐静雯 刘有中) 10月27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建立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差异化收费模式,经省政府批准,自2018年10月31日8:00起至2019年10月31日8:00,我省将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内及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内开始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
据悉,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收费站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八折征收(即优惠20%)。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的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优惠10%)。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在S2兰郎高速临(夏)合(作)段区间内试行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间通行费按七五折征收(即优惠25%)。同时,对持有我省电子缴费(ETC)陇通卡的货车,行驶上述路段时在原有5%优惠基础上再优惠5%(ETC陇通卡累计10%优惠)。两项优惠叠加享受。
上述差异化收费试点只针对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外省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只享受基本优惠,不享受ETC类优惠。客车、非法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车辆仍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执行,不享受差异化的任何优惠措施。
相关新闻
- 2018-10-27甘肃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玉垒乡大山村举行捐赠仪式
- 2018-10-27《甘肃一分钟》微视频推出
- 2018-10-27这里是甘肃!
- 2018-10-27甘肃省政协委员赴陇南西和爱心捐赠助力民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