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出炉 2020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体系
原标题: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出炉
2020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体系
中国甘肃网10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万宏) 10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加快兰州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我市印发《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规划》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布局,并提出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约2.4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比5的总体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形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加强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主要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统一设计建设标准,强化安全运营和安全监管,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建设相关服务平台。
《规划》还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商务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等各类建筑配建充电桩的标准。
《方案》提出,根据各区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我市将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方案》明确了加强规划设计和指导、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主要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完善供电服务、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等十项重点任务。
《方案》强调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应按照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远郊四个区县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中心四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各区县重点镇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在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原则上按不低于单位内部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其对外开放。
据悉,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还明确了责任分工,并提出了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加大用地支持、完善扶持性价格政策、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广泛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相关新闻
- 2018-10-09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出炉 新建住宅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
- 2018-10-09到2020年 兰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
- 2018-06-14酒泉敦煌建成首个新能源汽车充电中心
- 2018-06-14酒泉敦煌建成首个新能源汽车充电中心